2000年11月鐘德芳進京上訪,與同修在河北燕郊被惡警劫持,被搶走305元錢,當夜惡警把他們一車大法弟子往天津方向送,一路上大法弟子不停的給劫持他們的人講真相,終於在途中被放。
鐘和同修又步行返向北京。可是,到了北京街上又被便衣警察綁架,被派出所李傳強、李漢清等惡警劫持到高坪派出所,非法搜身、關押,兩天兩夜吃了一頓飯。後又被劫持到西高鄉政府,當時正值三九嚴寒,惡徒們強迫鐘德芳和同修們脫掉鞋光著腳站在地上畫的圈裏邊,4天4夜不給飯吃。第五天鐘德芳又被劫持到西高皮鞋廠洗腦班繼續迫害,鐘已記不清在那裏遭了多少天罪以後,惡徒們替鐘寫了「悔過書」,強迫她按手印,向其家屬勒索了4000元錢才放鐘回家。以後就是經常騷擾。
2002年11月,鐘德芳因講真相被人舉報,而遭西高派出所警察綁架,強迫她家屬簽字後才放鐘回家。
2006年11月,鐘德芳因講真相,被劫持到廣漢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10天。
2007年11月,中共邪黨十七大期間,鐘德芳被24小時不離人的非法監視七天。
參與迫害的惡警惡人主要有:
西高派出所:李傳強、
高坪鎮派出所:李漢清
廣漢國保:李俊、姜天興、周誠實、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