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王麗華,2002年11月被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因高喊「法輪大法好」,又被加刑三年,已經被非法關押迫害了七年多,目前生活不能自理。
2009年12月24日上午,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兩個警察來到樺川縣城北派出所,開始城北派出所同意接收辦保外就醫,後去公安局協商時,公安局拒絕接收,城北派出所也就不同意接收了。
當日下午,監獄兩個警察在大法弟子王麗華家人的陪同下,來到原居住轄區城南派出所,所長沈延民接待了哈市監獄的兩個警察,他說:「王麗華的情況比較特殊,她的情況全公安局都清楚,她是很頑固的法輪功信徒,她的情況我可以向國保和局裏彙報,我想不會因為一個派出所的簽字影響你的工作,法輪功是最敏感的問題,我想局領導不會輕易答應的,這個問題副領導說了也不算,得一把手說了算,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我不能簽字,如果是個殺人犯我都可以簽字,如果一把手劉洪印同意,我才能簽。」
誠心的奉勸還在聽命於中共邪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類人員說句心裏話:不要再助紂為虐了,不管你是為職業也好,為權力和金錢也好,不能再出賣自己的良知了,中共邪黨倒台是天意,到時必清算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人員。善惡有報是天理,做惡者必受到應有的懲罰。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該清醒了,不要再做中共的犧牲品了。
城南派出所 所長沈延民的手機號13349554444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0/1/13/113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