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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考政審看中共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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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一年一度的高考又開始了,看看以下的政審條件,就可以看到中共在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親屬接受教育的權利。

《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幹發[2008]19號》

政審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政審不合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內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4、曾參加法輪功等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直系親屬和關係密切的旁系親屬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親屬和關係密切的旁系親屬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幹份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上述的所謂「工作實施細則」把法輪功和非法組織相提並論,是對法輪功的誣陷。

政審不合格將意味著甚麼呢?將無法報考公安、行政、司法、警察等一系列院校。大法弟子和他們的親屬無法報考這些院校,連基本的接受教育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中共使用的是「連坐」處罰,不僅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迫害他們的親屬。連坐株連在民主國家都是被唾棄的,而在中國,中共卻把這種手段制度化,使得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屬的考試、升遷、福利等都受到影響,這是甚麼社會呢?

迫害還在繼續,希望每個善良的人能伸出援助之手制止迫害。有多少很有前途的孩子,由於自己的父母家人堅持真理而受牽連,而與大學無緣!有多少正義之士想對國家人民有所作為,由於連坐而無緣進一步深造。

修煉的人是不計世間得失的,只是一心修心向善。看到家人受牽連心裏也很難過!但誰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誰造成了這剝奪民眾基本權利的迫害呢?是中共!希望世人和大法弟子的家人看清中共的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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