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彎路到從新走回大法的過程,是非常的艱難。我是看著《明慧週刊》,學著真修弟子們的修心,向內找,一步步終於走出了魔難。現在我想說的就是,在大陸這種情況下,同修們在相處的過程中不要偏離了師父的要求。師父要求大法弟子們在一起是為了做三件事,集體學法也是要求談修煉的體會,同修在一起是談自己修煉中的認識,少談常人中的閒話,比如家長裏短之類的。打個比方吧,當A同修在談這些常人的勾心鬥角的事情的時候,她當時的心態就是一個常人,那麼我們怎麼對待常人呢?在常人社會中就是幹好自己的工作,對其它事情不應該感興趣。那麼和她聊這些是我們應該扮演的常人的角色嗎?當然不是,與我們在常人中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就是屬於放縱自己的執著。那大法弟子如果參與進去談這些話題,也就是等於一個常人了。師父講過腦子裏裝進甚麼就是甚麼,裝進這些東西,就是一堆土。這樣一想其它的事情一下子就明白了,比如邀請同修到家裏來吃飯,給對方做一些好吃的,向同修訴說常人的苦,訴說別人對自己的不公,互相之間形成小圈子,把同修當成親人,產生出濃濃的同修情,不在法上看問題,遇到問題不修自己,反覆向同修訴說自己因為執著而過不去的那些常人事。這些都是應該避免的。
我還遇到過這樣一件事,B同修因為早年丈夫對她不好,心有怨氣,後被勞教殘酷迫害,怨氣更大,就是覺的周圍人都壞。從勞教所出來後,心性在這個問題上還是沒有提高上去,她去C同修處打工,並且和C同修家人也在一起,C同修把家庭中的矛盾向B訴說過,B同修就說事論事,回想起自己以前家裏人對自己多麼不好,然後說C同修家人那些人就是壞。C一聽,火上心頭,就想找家人算帳,爭個高低。結果B同修在C處的那一個月,C同修家人互相之間矛盾重重。最後B和C之間也鬧起矛盾,後來B離開C處。C後來反省她說是被B帶動了,全家人打羅圈架。(就是你打我,我打你,你打她)
在被迫害之前,我周圍基本上沒有認識的同修,我是天天看著明慧,沒有感受到來自同修之間的這些負面的東西。後來流離失所之後,認識了很多同修,心性高低真的是在不同層次中,有做的非常好的,很無私的,慈悲的;但也有就是常人心重的,而且心性長期不提高的,在同修裏面就會起干擾作用的。如果學法不深的學員,表面上還不容易看出來。當然我們在具體與同修相處的過程中,遇到問題首先應該看自己,因為有的時候可能也是自己有執著需要放棄,對方表現出執著讓我們對照自己;但如果真的自己沒有問題,可以善意給同修指出她的問題,如果同修不改正的話,那麼自己就必須得把握好,不能被同修的人心所帶動。寫出這篇文章出來,是想以自己的經歷提醒同修,修煉的路很窄,同修之間相處也應該守住心性,才能走好以後的路。
個人體會,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