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林澤華從七台河監獄轉監到佳木斯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一到佳木斯監獄,中隊分監區獄警和邪惡的犯人就對林澤華軟硬兼施,逼迫林澤華寫所謂的「四書」,林澤華不配合。
2008年10月16日晚,分監區中隊長賴寶華指使犯「搶劫傷害罪」的李岩松(佳木斯市富錦市隆川鄉人),對林澤華不要心軟、手軟。後來又把林澤華調到07監室進行包夾迫害,限制人身自由,有事須和他打招呼,不准別人與林澤華接觸,不准別人幫助林澤華。
連走路都困難的林澤華每天挪動腳步到十多米的庫房取行李,每天還要整理內務疊型。李岩松不滿意就辱罵。中隊長賴寶華指導員王連宇對林澤華進行嚴管迫害,不准給家人打電話,不准接見,扣押林澤華的存錢不准購物,從08年9月7日開始連生活日常用品也不准購買,企圖用這些手段達到強迫林澤華寫所謂「四書」的目的。
李岩松說:幹部說的不打、不罵你,就讓你出工折磨你,一天不寫放棄信仰的所謂的「四書」(悔過書、轉化書等),就一直折磨你,看你能堅持多長時間。你不去就抬你去,幹不了活陪著也得去。
就這樣,林澤華從10月17日到11月7日連續出工,每天艱難的挪動著腳步,不到500米的路程要30分鐘。很多服刑人員罵中共太沒人性,人都這樣了還逼出工。
在車間,李岩松對林澤華軟硬兼施,逼迫林澤華幹活,被林澤華拒絕,李岩松氣急敗壞地說:你不幹活也得陪著。因為坐不了就一直站著,每天從早上7點至下午4點多,9個多小時。其間李岩松多次用語言侮辱林澤華,還軟硬兼施逼迫林澤華寫「四書」。
11月7日早,李岩松還嫌林澤華走得慢,就罵罵咧咧拉著林澤華往樓下拽,林澤華用手扒著門不放,李岩松發瘋般把林澤華扔到離門3米多遠的樓梯上。李岩松還讓林澤華起來走,林澤華的同鄉把林澤華背下四樓。中隊長賴寶華問林澤華:你想咋的才寫「四書」?林澤華斥責賴寶華,賴寶華氣洶洶的說:你寫「四書」,愛幹啥幹啥沒人管你,你不寫「四書」你就走吧。賴寶華還叫別人「整他」,林澤華走了不到200米就走不動了,200米不到的路程走35分鐘。各個監區的人都從窗戶往下看,監區獄警怕出醜,就讓人把林澤華背回監區。
林澤華此時的下肢已不能動了,躺下起不來翻不了身(腰以下),臥床不起,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即使這樣,中隊長賴寶華還讓李岩松威逼利誘林澤華寫「四書」,不然不給安排人護理。
從11月7日,10天沒有安排專人護理林澤華的日常生活起居,在林澤華一再要求下才給安排了一個人,只負責上廁所。其它如打飯、刷飯盆、洗臉、洗腳等一概沒人護理,也不送病間,目的是施加壓力繼續迫害,購物卡一直沒給。林澤華家人拿錢到醫院檢查,獄方不讓家人跟著(到監獄的關係醫院佳市二院),人確實已癱瘓,卻說醫院甚麼也沒看出來,不讓看病歷,並以沒有看出甚麼為藉口,說林澤華是裝的,一直到今天也沒給安排人護理。
監區和中隊長還變相地施加壓力,只要寫「四書」「轉化」,就可以保外就醫,要不然就這樣挺著,既不送病間,也不安排人護理。林澤華已經躺下不能翻身,起不了坐不住,站不起來、走不了,惡警還要讓他下床鍛煉走走。
林澤華的身體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但監區獄警以沒看出甚麼和不寫「四書」為藉口,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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