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和半夜放回,張玉蓮、朱佔山、吳鳳華、白春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朱佔山、張玉蓮送長春勞教,朱佔山因體檢不合格拒收。張玉蓮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勞教一年。
下面是這幾位法輪功學員各自講述當時遭受的迫害:
(一)張玉蓮:女、六十一歲、環城鄉農民。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們五個人在我家學法,「六一零」國保大隊、正陽派出所四、五個惡警,開著兩輛車,闖入我家,惡狠狠地不讓我們動,接著就亂翻,搶走大法書、真相資料、大法師父法像、mp3、等。
我當時被驚嚇暈倒在地,後經大夫救醒,惡警不由分說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接著又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受到非法問訊。半夜十二點又被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受到非人的待遇,當時天氣很冷,把我們四位鎖在一個無窗戶、冷風呼呼吹的屋子裏,凍了四天,十五天後我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裏,把我當奴隸使,每天要做十四、─十六個小時的奴工,坐在很小的硬板凳上,經常一坐就是一天,臀部坐出兩個大紫泡。每個月都要寫彙報,我不會寫,管教就讓我按手印。一次管教要我配合轉化他人,被我拒絕。由於受到精神上與身體迫害,滿口牙疼的我吃不下去飯,睡不著覺,一口牙全掉光。
法輪功學員王亞君是長春人,因不放棄信仰,被電棍電,尾骨處被電擊出一個碗口大的一個洞,流膿淌血,不能穿褲子。惡警利用吸毒犯打她,不讓睡覺,綁在死人床上折磨。法輪功學員李淑香被扒光衣服,不讓睡覺,已經不能動了還強迫做奴工,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二)朱佔山:男、五十八歲、家住環城鄉。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們五人遭綁架。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國保大隊張德清、齊力、石海林,將我和張玉蓮一起送長春勞教,因我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放回。拘留期間惡警到我家非法抄家,一無所獲,對我家人在精神上造成很大傷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半,環城鄉榆樹村宋慶江、馬成文、高英在「六一零」的指使下,開車到我家,企圖綁架我,因我不在家,從我家找到電話號,打電話找我,說:沒甚麼大事,配合他們工作,辦洗腦班。我在電話裏拒絕,告訴他們這種行為害己害人,也是對大法犯罪,並給他們講真相,因見不到我,他們只好走了。這種非法騷擾的不法行為,給我心靈留下陰影,聽到門外汽車響就害怕。
(三)吳鳳華:女、六十七歲、家住環城鄉。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惡警們闖進屋內,惡狠狠地不讓我們動,接著就亂翻,搶走大法書、真相資料、師父法像、mp3等。張玉蓮當時暈倒在地,抽搐半個多小時,無人理睬,周圍鄰居看著氣不公,說:「人都這樣了,你們都不管!出人命咋辦?你們不管我管。」接著找來大夫。大夫把她救醒,檢查後說:「心臟不好。」一個很胖的黑大個的惡警說「學法還有病」,毫無人性的將她綁架。
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惡警到我家抄家,搶走煉功帶、真相資料。給我和家人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造成很大的傷害和損失,老伴害怕,找人疏通花去兩千元錢。
(四)我叫白春秀(小白):女、三十歲,家住環城鄉。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到學法點學法,被我丈夫誣告,我們五人遭綁架。我丈夫帶著正陽派出所常勝利、初鳳偉等五、六個惡警,開著兩、三台警車,惡警突然闖進屋裏,丈夫還動手打我,進屋就翻東西,把師父法像、大法書、經文、真相資料等搶走。惡警常勝利,個子很大,黑黑的大臉,把師父法像搶走,搜資料,讓張玉蓮把櫃子打開,張姨說沒有,他就翻,張姨暈過去了,倒在地上抽搐。然後這個惡警常勝利不管張姨年齡多大,使勁往炕上拽,把腦袋使勁往炕上放,後經大夫搶救甦醒,被惡警慘無人道的綁架走了,我們被拉到正陽派出所
在派出所呆了一陣子,又把我們送到國保大隊,有一個人非法審問我,資料點在那裏?誰送的資料,誰是頭,學法多長時間了,在學法點學多長時間了,都和誰認識。書哪來的等等,我沒有配合,沒有答覆他們。之後把我們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我們在拘留所遭到非人的迫害,屋子住最不好的,不讓煉功,白天總是坐著,管教一不順心就罵人,家人來看望還得找人,丈夫來看我,叫我寫保證,我說不寫,他把買來的東西全部扔掉,國保大隊、六一零的惡警還讓丈夫和我離婚。
二零零八年三月,環城鄉榆樹村治保主任馬成文和公安局的人到我家騷擾,讓我簽字、要身份證,被我拒絕。二零一零年六月榆樹「六一零」、國保大隊,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馬成文、宋慶江等人上門騷擾,讓我去洗腦班呆幾天,說吃的好,住的好,還給錢。我說我們都是做好人,我不去那裏。他們就走了。
榆樹市「六一零」、公、檢、法、國保大隊、正陽派出所部份惡警公開踐踏法律,踐踏人權,知法犯法,以構成誣告陷害法輪功學員罪。
幾個人到一起念念書,就是要做一個好人,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我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完全是在憲法的保護之內,行使自己的人身權利,何罪之有?!
良言相勸還有一點良知的榆樹市「六一零」、公、檢、法、司幹警,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人:天滅中共在即,千萬不要為惡黨做陪葬。立即懸崖勒馬,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家人贖回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