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海洋,男,40歲;妻子李鳳春,38歲,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小德營子鄉新立屯,倆人均為農民。
於海洋夫婦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遭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區分局國保大隊、塔山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非法拘捕。五月二十日,連山區檢察院認為「不夠批捕」,讓於海洋夫婦「取保候審」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於海洋夫婦到塔山派出所去要被非法搜去的錢物時,於海洋再次被綁架,當天下午,被非法刑拘。拘留通知單是連山區公安分局孫樹森、王樹民簽字。
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次非法闖入於海洋家找他妻子,並非法抄家,使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