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飯時,我也不吃,因為打飯時要說「我是勞教人員某某某,我請求打飯」,打過飯之後,還要說「謝謝!某某隊長」。我不是勞教人員,我也沒有違法,我寧可不吃這飯。後來值班的送來一碗菜湯和一個饅頭,當時天氣非常熱,我一下子把菜湯喝完了,才發現碗底全是沙。大興這個地方就是個沙地,勞教人員的菜一般都沒有洗乾淨,不管是甚麼菜,裏面都有沙,很磣口。
吃完飯12點,警察要剛來的都蹲著,卻叫我去「飛」著,我說我不懂,我不「飛」,她就叫幾個普犯過來,讓她們強迫我「飛」,就是:雙腳站攏,腿站直,彎腰成九十度,頭觸牆,雙手往後翻至貼牆。這種方式不打人,可是長期這樣比挨打還難受,難熬。6月份的天氣很熱,我身上的汗直往下淌,地面打濕了一片,同時我的鼻孔裏也在往下滴青色的水,那是我剛喝下去的菜湯。我在看守所絕食27天,被灌食時插進去的管子早已把鼻孔到胃部的通道打通,所以我身體下彎時,胃部的菜湯就順著通道流出來了。這樣我「飛」了兩個小時,到警察上班時就叫我到她的辦公室去。
幾個普犯跟我一起來到警察的辦公室,拿出紙和筆,要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說我不寫,她們說:不寫也得寫,這是這裏的規矩。我說煉功沒有錯,也不違法,對人身體有好處。她們說:你甭跟我說這些,我聽的多了,我們要的是保證,我們要交差。我還是不寫,她們就打我,幾個普犯圍著打我,這個打一陣,那個打一陣,將我推過去,踢過來的,一個警察穿著皮涼鞋踢我,把我的左小腿前面踢破皮,流出血。
在打的過程中有人敲門,一個警察進來耳語說:「小聲點,外面聽的很清楚。」這樣他們就把門窗關住,用報紙把窗戶蒙住。又逼我寫,我還是不寫,她們就反扭著我的手,用鋼筆在我的手臂上亂戳,筆尖戳進肉裏,有的戳痕裏墨水也浸入肉內,在我的左手臂上至今還有兩個帶墨水的傷痕。普犯們在紙上寫上污衊師父和大法的話,強行貼在我的身上,我不允許她們這樣做,她們就把紙放在地上,幾個人拉我扯我去踩,我掙扎著,她們又把紙搓成團,強行塞進我的褲襠裏。一個警察還是一個犯人(現在記不清)猛抓、摳我的左胸,把我的胸部抓破。她們把筆塞到我手裏,把我的手握住,捉著我的手寫,我奮力反抗,結果在紙上畫出一堆亂字。因為看不清楚字,她們交不了差,就繼續逼我寫, 我不寫,她們又讓我「飛」著,同時把我的雙手往上提,把我的頭往下按,在這兩股反向力的作用下,使我疼痛難忍,發出叫聲,我越疼,她們越使勁,我想她們整人的辦法真多真毒啊!
中間還經歷了些甚麼,我已記不清了,當時也被她們打蒙了。還記得她們又問我寫不寫,我說不寫,一個普犯就左右開弓的打我的耳光,左手打我的右臉,右手打我的左臉,抽來抽去,不斷的抽,她每抽一下,我就說一聲「不寫」,也不知被抽了多少下。然後幾個普犯就捉著我的手強行在一張紙上歪歪扭扭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我不承認這是我寫的,我被她們折磨的精疲力竭。因為衣服已被她們扯破,她們就找了一件衣服讓我穿上出了警察的辦公室。估計可能是晚上八、九點鐘吧。出來之後,普犯們又帶我到勞教人員那兒去學習規章紀律,沒站一會兒我就暈倒了。晚上警察還特地安排一個人看著我,怕我出甚麼問題,那個看守的人問:「你這身上都是她們打的嗎?」我身上都被她們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北京大興調遣處繁重的奴役勞動,是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除短暫快速的吃飯、如廁、洗漱外全是在奴役勞動,即使這樣還不容易完成繁重的定額,每人每天要包六、七千雙筷子,甚至上萬雙筷子,就是餐館飯店用的那種一次性的衛生筷子。勞動時不准講話,不准交談。沒有完成任務就加班。
生活環境很惡劣,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住二十多人,床上睡不下就睡地上,頭在這張床的下面,腳在那張床的下面,身子在過道裏,沒有電扇,大家還都在屋子裏的桶裏大小便,因為門被鎖著,屋裏充滿的汗氣、悶氣、臭氣、臊氣可以把人窒息。我幾次被這種氣味熏的受不了了,感到快要窒息了。這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白天是勞役場地,我們吃的菜裏,喝的水裏有很多沙,就像是用的是黃河的水,每天出很多的汗,卻不讓洗澡,只是用點水擦擦,我在那裏的二十多天裏只洗過一次澡,那就是離開那裏的頭天晚上。中途洗過一次衣服,衣服是這樣洗的:因為沒有衣服換,大家只脫下外衣,穿著胸罩褲頭繼續幹活,讓一個人把大家的衣服都拿去洗,洗完就濕的穿上,讓它在身上自然幹,然後別人再把這個人的衣服拿去洗。
嚴酷的奴化管理,把人訓練成奴隸。那些東西我不想再去想,再去講了,在中共的看守所、勞教所,人格、尊嚴被踐踏,在那種奴化制度下就更沒有了人格尊嚴可言,有的只是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