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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股長被三次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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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法輪功學員黃彬是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只因為在網絡上發表了幾篇文章,說了自己想說的話,就被當局非法抄家、關押,還三次被非法庭審,都沒有結果。黃彬現在仍然被非法關押,正面臨新一輪「合議庭」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下午,咸安區十好橋派出所幾個警察以核對一件事為由,將黃彬騙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黃彬被關押期間,幾個警察又到他的辦公室和家中,將兩台電腦及法輪功書籍搶走。後來警察又到黃彬的辦公室將所有檔案櫃亂翻一通,最後將幾張光盤拿走。在這期間黃彬不能和朋友見面,甚至連親人要見他都很難。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法院非法開庭三次,審理黃彬的所謂案子。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和下午兩次開庭,非法審判均無結果。當天有一百多人到場支持聲援黃彬,有進到法庭裏的,也有不讓進的。不讓進到法庭的就在法院周圍聲援支持。上午是剛開庭就結束了,下午則是草草開庭就不了了之。

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再次非法開庭審判,結果是更糟。不但沒有結果,還有人暈倒,開來了救護車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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