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亭,男,一九六一年生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得法。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張雲亭出外煉功,被丹東市元寶區八道派出所警察抓走,拘留15天。另有一次被丹東市元寶區六道口派出所警察抓走,原因不詳,拘留十餘天。
二零零一年六、七月份,張雲亭因不放棄大法修煉,被丹東自來水公司非法開除。第二天,妻子因不堪忍受這種壓力,帶著年幼的孩子與其離婚。從此張雲亭便開始了妻離子散、居無定所、身無分文的動盪生活。
張雲亭時常被國安、派出所警察跟蹤、騷擾,經常搬家。有一次,丹東市某處一高樓掛出一大條幅,國安警察跟蹤並抓捕他,將他銬在暖氣管道上兩天兩夜。後因無證據,又將其放出。
被非法開除後,張雲亭只有靠打零工來維持生活。勞務市場的人都知道有這麼一個煉法輪功的好人,和他一起幹過活的人都說:他是一個真正的好人,無論是對同伴,還是對客戶,任勞任怨,從不計較錢多錢少。
二零零六年七月,張雲亭出現腦出血症狀,被親屬送到醫院。後因臥床無人照顧,二零零七年下半年被送到養老院。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張雲亭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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