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春吉,係重慶通用集團公司退休中幹。因長期多病,於1992年底提前申請病退。95年修煉法輪功後,身患多種疾病不治而癒。1999年7月20日後,為了得到一個修煉環境,2000年1月去北京上訪,被信訪辦非法扣押,遣送回重慶,由江北區石門派出所劫持至江北區看守所非法扣押30天。
2000年6月13日,石門派出所騙老人到派出所後非法扣押,當天上午10點鐘,由四川南充市順慶公安分局綁架到南充順慶公安分局關押於順慶看守所,非法拘留15日。2000年底到2001年初,重慶通用集團公司廠保衛科與石門派出所聯合辦洗腦班非法限止人身自由,而被迫流離失所,於2003年才返回家中。羅春吉流離失所期間,廠保衛科及派出所還派專人去他老家騷擾其親戚。
羅春吉妻子張元珍,現年73歲,係重慶通用集團公司退休工人。1999年11月因去北京向中央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後送回重慶,被重慶石門派出所非法關押,後轉至江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2000年底被通用廠保衛科、石門派出所關進洗腦班迫害,前後兩次長達月餘。
羅春吉兒子羅向旭,現年39歲,家住重慶市江北區通用新村185-9號,原係重慶通用集團公司總裝車間鉗工。自從煉了法輪功,年年被評為公司的先進,也當過市裏的先進工作者。1999年卻因修煉法輪功,被廠方強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99年10月15日),1999年11月因去北京上訪,被信訪辦構陷綁架非法關押,後非法遣送重慶,由石門派出所拘押至重慶江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一月。2000年6月12日,被石門派出所騙去非法關押,然後當天上午被四川南充市公安順慶分局強行綁架去南充,非法關押半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兩點鐘,羅向旭在家被江北區公安分局石門派出所綁架。江北區法院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對羅向旭非法開庭,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又秘密開庭,最後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對羅向旭進行所謂的「公開宣判」,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四年徒刑。在法庭上,法警完全不顧法律,當著許多旁聽者的面對羅向旭進行毒打,過後幾名法警又把羅向旭押到辦公室,進行毒打。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羅向旭被送往永川監獄集訓隊迫害。在永川監獄期間,遭受各種酷刑迫害,出獄時下肢已殘廢,行步艱難。
2006年元月4日晚8點多鐘,江北區公安分局石門派出所十餘警察闖入家中,強行抄家,遭到抵制,公安大打出手,致使羅向旭滑下五樓,摔成重傷,被公安送往重慶市騎士醫院醫治,左大腿骨折,腳掌趾骨折,肩胛骨傷,脫臼,住院月餘出院,目前下肢行走困難。
兒媳婦,大法弟子向中瑤,現年36歲,繫原重慶市江北城124中學化學教師,1999年因上訪被江北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12月16日被非法勞教(原址位於重慶市江北區大灣的重慶女子勞教所,現已搬遷至重慶市江北區沙堡),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曾被惡警關進了三中隊四樓,隔絕和舍房以外的任何接觸,長達三個月之久,其中近一個月被吊銬,有五天和兩天是連續不分晝夜的吊銬、不准睡覺;其餘時間為白天吊銬,晚上十二點到早晨六點左右銬在床上。
2001年6月闖出勞教所,後來再次被江北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1月在廣西北海市被當地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廣西合浦縣看守所一年多,受盡折磨,2003年5月12日被北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拘押期間受盡了最殘酷的迫害導致「拘禁性精神障礙」,兩下肢(廢用性)肌肉萎縮,完全失去生活能力,2003年由廣西監獄局送回重慶家就醫。2007年元月4日晚,被江北區公安分局強行抄家並再次綁架,次日非法送往重慶永川監獄。當時向中瑤身邊還有剛斷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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