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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迫害致死 楊佔久遭七年冤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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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楊佔久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在榆樹市看守所受盡各種酷刑,二零零四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四平石嶺監獄被迫害殘疾,於二零零九年八月末出監。現在生活上要靠哥哥、弟弟、姐姐接濟,兩個孩子還上學,也是大夥拿錢。

楊佔久的妻子李淑花,七年前在被綁架劫持在榆樹看守所十四天就被迫害致死,年僅32歲。兇手及包庇兇手的直接責任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其中包括:「六一零」主任李奉林、公安局長范宏光、國保大隊長張德清、看守所值班所長宮鐵、警察王軍及獄警李某、孫某等。


楊佔久


楊佔久的妻子李淑花七年前被中共迫害致死

被迫害致殘的楊佔久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又被國保大隊非法抄家、綁架。因楊佔久雙腿多處骨折,腳脖子僵死,後跟骨也沒有,腿畸形癒合,腳上兩個洞還流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看守所關了七天,就被家人取保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中午,榆樹市國保大隊以大隊長范洪凱、副大隊長李笑、楊樹才、指導員閆崇傑、警員石海林、齊力、李春和、李再臣等一行七、八個人在楊佔久家樓下守候。當楊佔久岳父李福民上班開門時幾名惡警突然闖入,不由分說進屋就將李福民與老伴崔佔雲控制起來, 不讓李福民上班,並強行將楊佔久戴上手銬,之後就翻箱倒櫃,搶劫大量私人物品及二千多元現金(現金只返回九百多元)。隨後惡警將楊佔久與岳父李福民、岳母崔佔雲強行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


下面是楊佔久訴說他這些年所遭受的部份迫害:

一、上訪遭關押迫害

九九年的七﹒二零前後,我和我妻子、孩子一家人去了吉林省政府,只是為了讓政府對我們有一個正面的了解,不要迫害這些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中共不讓我們說話,還大批抓我們。第二天我們幾個同修決定去北京,在天津換汽車去北京的路上被綁架。因為我們都不說是甚麼地方的人,就被送到了天津市收容遣送站,關人的屋裏大約有三十左右的外地常人,給我們一天兩個玉米麵的小窩頭,兩塊鹹菜,就睡在地上,讓我們睡刀魚(側身立著對著兩邊人的腳)。一個一個往下排。而犯人「鋪頭」那邊就非常寬鬆,晚上去廁所,回來就很難擠進去了。呆了三天就把我們倆轉到郊區去了,強迫我們倆看誹謗法輪大法的電視節目。因那幾天持續的高溫就給大夥喝解暑的中藥,發到我這兒我不喝,犯人頭硬讓我喝,我就把藥倒在了地上,犯人頭氣壞了,叫了幾個犯人把我領到了牆根處,讓我開飛機(一種體罰方式),在這呆了幾天,我們幾個就被長春市公安局來的人接回去了,勒索我們幾個人約三千多元的車費。榆樹市國保大隊(當時叫政保科)把我們幾個關進榆樹市拘留所。在拘留所強迫我們幹奴工,鋪磚地等等,到了十五天才把我們放了。

過了兩個月左右,榆樹市福安鄉派出所害怕我們去北京,朝我們要身份證,以我沒交身份證為藉口,又把我關進了拘留所,又是強迫幹活,過了拘留期了,也不放我們,又超期關押,改為監視居住,還是在拘留所裏。當時拘留所裏非法關押了大約一百多法輪功學員。正值秋天,讓我們收菜、挖魚池、幹建築活、翻地,還強迫我們做體操、跑步等等,在給拘留所門口小房抹灰時,說我們幹得太慢,獄警孫X就用木板子打我們,大約呆了兩個半月左右才把我放回家。

二、被綁架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去同修家的小賣店,被榆樹市培英派出所警察肖洪軍碰上了,以非法集會為藉口,把我和另外兩個同修送到了榆樹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呆了大約一個月,就把我非法勞動教養二年。送走時,我寄存在看守所的七百多元錢也不給我,連我進看守所時穿的鞋也不給我,說沒有了,只給了我一雙三十八號的小鞋。他們辦案警察連我的家人也不通知。

我被送到了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被分到了最髒、最累的二大隊。二大隊幹穿彈簧墊子的活,大隊長叫趙偉東,晚上收工回來,大隊的犯人頭叫小二(吉林省德惠市人),把我叫去,叫兩個犯人按著我的兩個胳膊,用拳頭對著頭部狠狠的擊打,邊打邊罵一些髒話。晚上睡覺給我安排了約五十釐米寬的鋪位,對著門口(冬天很冷),二大隊一百多人住一個屋,上下兩層通鋪。早晨五點多就出工了,到車間幹一陣子活,再吃飯,一人一個饅頭,一碗菜湯,我去時甚麼都沒帶,也沒飯盒盛湯,就只能幹吃饅頭。不知甚麼原因,所有的勞教犯都仇視我,想借個盆,他們不但不借,還把我罵了一頓。

葦子溝勞教所水很缺,我連喝的水都沒有,有時渴了到外面抓雪吃。上廁所連手紙也沒有,他們大隊也不給解決,而且我那幾天身體出現病狀,還便血。穿著一雙小鞋,雙腳擠得很疼,就這樣還要站著幹十六、七個小時的活。獄警或教育科還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晚上收工回來如完不成大隊分的奴工任務,中隊長就拿床板子一個挨一個的打,邊打邊問下回能不能幹完。有時把木板都打碎了。因為缺水,大多數都不怎麼洗衣服,只有幾個犯人頭洗,蝨子在鋪上爬來爬去的。

大約半個月左右家裏來接見我,我弟弟一看我這模樣了,說一會兒話就哭了。我的淚水也止不住了。這裏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弟弟給我存了錢,買了生活用品。有一次出於熱心我捐了五十元錢給大隊收拾屋子用,當我把錢送給犯人頭時,他們幾個把我堵在了牆角,一陣拳打腳踢,我都不知道為甚麼打我。

過了一個月左右,我被轉到了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分到了一大隊一中隊。檢查完東西,我們新去的幾個被叫到了水房,用冷水管子往我們身上澆,說是讓我們洗澡。當時新年剛過,正月初六,幾個犯人頭在水房裏喝完了酒,回到號裏問我們幾個還煉不煉了,從頭開始問,說煉就讓從床上下來,由兩個犯人按著胳膊,頭插在床頭鐵欄中,用硬木的床板子打屁股、大腿。輪到我了,犯人頭陳和新問我能挺多少下,別人打十下左右,問我二十下行不,我說來吧。他們就把我的頭也插在床欄裏,胳膊背著,人就撅著,陳和新就掄起床板子是立著砍的,狠狠的打了一頓,他累了,又換了一個叫王慶余的犯人(長春人),他又打了一陣,我數了一下,二十下早就過去了,他們看我不說不煉,就繼續打,後來又是換成用胳膊肘子打我的兩個腰眼,也不知打了多少下,看我實在不行了才停手,由兩個勞改犯把我架著趴到了床上。

第二天集體下樓去吃飯,因我已經不能動了,中隊於獄警上來問我為甚麼不下樓吃飯,我用手指了一下後面,他把我後面的衣服掀開一看,吃了一驚,對陳和新說:「咋給打成這樣,都黑紫色了,叫他往家裏打電話,讓他家人來送藥」,過了幾天,我就能扶床起了。四中隊的犯人頭許輝來我們號,看我扶床走,就說:「癲甚麼呀?」到我跟前拽著我的胳膊使勁的搖晃,當時劇烈的疼痛,眼前直冒金星,汗嘩就下來了。當時就蹲在地上了。

有一天許輝和陳和新他們幾個又把我叫過去,許輝對著我的面部就是一拳,把手拿回來時就揉他的手腕子,可能是遭報了,就不打我了。朝陽溝勞教所有地,我們中隊就去種菜、鏟地。後來又要蓋新樓,把樹砍了,就叫我們抬木頭,挖樓基礎,用塑料袋從坑裏往出背土,一天從早晨到晚就這樣幹苦役活。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我家裏花了八千多元錢找人,才把我從朝陽溝勞教所放了回來。

回來一個月左右,在十月一日之前,我和二十幾個同修一起去北京,在天安門喊出了我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回來時,在北京南站派出所檢查身份證,我和同修甲一起被抓了。問我們是甚麼地方人,我們不說,就把我們倆關進了南站派出所的一個很髒的小黑屋裏,裏面還有幾個不明身份的常人,也沒有床,只能睡在水泥地上,我倆一起絕食反迫害。到了第六天,把我架到了提審室,一屋警察,還是問我甚麼地方人,我就是不吱聲,他們就氣急敗壞地用皮鞋踢我的腰部,還用鞋跟踩我的腳趾頭,打了一陣,看我還是甚麼都不說,就讓兩個人把我架回號裏,往地上一扔,鎖上門出去了,我爬回了號裏,躺在水泥地上,他們有時開門到我的身邊踢兩腳,看看我還有沒有氣了。大約十五天左右,榆樹市國保大隊陳星國和國保大隊的幾個人來把我倆接回了榆樹。

有一次同修病業嚴重,去她家給她發正念,被榆樹國保大隊堵在屋裏,我和同修被抓了,在公安局國保大隊呆了不到一天,同修的家人去了,把我倆要了回來。

三、再次遭綁架、酷刑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在同修家樓下被抓,我不配合他們,就強行把我塞到了車裏,被送到了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在走廊裏,他們給我戴手銬、腳鐐,我不配合他們,國保大隊的幾個人就對我踢打,把我的右眼眉角上踢了一個口子,血不停地往下流(至今傷疤還在)。我在走廊裏喊:「法輪大法好!」在被送往看守所的路上我和同修在警車裏喊「法輪大法好!」路上很多人都朝這邊看,到了看守所的院裏,我還喊「法輪大法好」,被看守所惡警所長郭振桐一腳把我踢倒在地上。

我被帶到了看守所的提審室,鎖在一鐵椅子上。先是刑警隊一個姓董的提審我,我不配合他,他就用腳踢我的頭部,也不知踢了多少下,臉、頭腫的很大,我還是不說甚麼。

等到了晚上,看守所的人都下班了,國保大隊的人把別的法輪功學員都問完了,他們就集中到一起,於晚上十點多,有國保新上任的隊長張德清、石海林、齊力等,國保的人差不多都在場,就把我手背銬著,在手銬中間的鐵環上用繩子繫好,然後把我扶到椅子上,把繫手銬的繩子從門框上邊穿過去繫好。然後把椅子從腳下拿走,就這樣背銬著人就懸在了空中。這叫上大掛。他們還不解恨,用腳踢我的腿,讓我悠盪著,手銬就往肉裏勒,不一會兒就要昏過去了。

那天晚上,看守所張林值班,他們把我放下來之後,讓我洗去臉上的血跡,就把我送進號裏去了,第二天我像虛脫了一樣,看守所的徐大夫就給我扎銀針,扎人中、手指尖、合谷等穴位,我兩隻手都腫了,第二次提審,把我銬在窗欄杆上,有時用電棍電,二審我沒簽字。

有一天,國保大隊石海林和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也是國保的來提審我,說又發現了一個新問題,問與我有無關係。我不配合他們,那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就用掃地的笤帚抽打我脖子,一把笤帚都快打沒了,看我甚麼也不說,就把我送回號裏了。

在看守所裏翻號,在我那翻出了經文,看守所的宮鐵所長就把我叫去,用塑料管子抽打我,還給我的手腳帶上了鐵鐐子,我就絕食反迫害。到了第八天,才把我的手腳放開。二零零三年十月份我的妻子在榆樹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我和兩個同修一起絕食反迫害,在絕食期間,看守所給我們灌濃鹽水,打吊瓶,打我,讓我吃飯。這次絕食十九天,非法開庭時,在去法院的車上,押我們的法院警察問誰媳婦死了,我說我媳婦,他說怎麼死了,我說被迫害死的。他說不是餓死的嗎?我說是迫害死的。他就非常生氣,叫別人拿來電棍,在車上對著我的頸部電擊。我被電得把背著扣的手銬鐵環都掙斷了。

四、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監獄遭迫害

我被非法判刑七年。我也上訴了,也請了律師,律師也不敢為我辯護,只是說我態度好等等,讓法院輕判我,並不敢為我做無罪辯護。在抓我時我的包裏有九百多元錢和兩個手機,還有電話卡,我家人找他們要時,說沒看見,互相推托。在我送監獄之前,我讓他們辦案人給我的生活費結帳,大約還存有三百元左右吧,他們沒給結,說讓我家人去算,後來家人去也沒給結算。

二零零四年五月我和同修乙被送到了四平石嶺監獄,在入監隊關了二十多天,於六月份我被關到了五大隊,五大隊燒鍋爐的活,還有倒鑄鐵件。在我入獄之前,從吉林二監剛轉過來二十左右法輪功學員,由犯人包夾看著,不讓我們之間說話,也不讓我們在生活上互相幫助,採用的隔離方式。有一天,在我那翻出了經文,就把我關進了監獄的小號(指小屋,吃的窩頭很髒,一般都是關違紀犯人的地方),因為我沒有錯,我就絕食抗議對我的這種非法迫害,關了三天把我放出小號。

大約十月份左右,一天晚上我正睡覺,值班的犯人把我叫醒,我問他幹甚麼,他說李南寧幹事讓他叫我的,目的是不讓我睡覺,而且別的犯人值班也一樣叫我,第二天,我所在的互包組組長馬春山對我說上邊來令了,要對你們強制轉化,昨天晚上對面的七大隊電你們電了一宿。有一天晚上收工回來,吃完晚飯,坐在床上學習,大隊長於長利和改造幹事李南寧上來檢查,李南寧來到我們小隊,看到我睏的樣子,問我怎麼了,我說睏,他對我說,給你機會你不要。並告訴這號所有值班的犯人,誰值班誰叫我,不讓睡覺,安排完了就走了。幾個值班的犯人過後對我說,他們也沒有辦法,他們不這樣做,李南寧就處理他們。從我們的言行,他們也看到了我們是好人。白天出工去勞動現場,中午我很睏,就和看著我的犯人馬晨光(吉林省四平人),說:「讓我睡一會兒吧!」,他說:「你可別睡,你睡李南寧幹事就扣我分了。」還有一次,我在廁所裏給同一監區的二小隊的同修經文,被包夾人員發現了,就由幾個犯人按著胳膊,由犯人頭田大力(吉林省遼源人),對我的頭部、身上拳打腳踢的。我都倒床上了還打,臉都腫起來了。出工時兩個犯人看著我,到了幹活現場,我找到了小隊管教,把我被打的事說了出來,一個姓梁的管教說我該打,誰讓你給別人東西呢!在二小隊的同修也挨了他所在小隊犯人的打。還有一小隊的同修也挨了他所在小隊的犯人的打。找到大隊管事的也不管,其實這都是在他們管教的暗中指使下犯人才敢這樣幹的。目的就是要轉化迫害我們。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這天,我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實在看不過去了,為了反迫害,(當然是一種極端的做法)我爬上了鍋爐房四樓頂,在樓頂上我和獄政科的科長李國軍談話,講了我在這一段時間裏所遭受的非法迫害。他又把監獄長高平找來,我也向他說了一遍,他說:「你怎麼不向我反映」,我說:「今天我不站在樓頂上我能見到你嗎,好幾個犯人看著我,根本不讓我和任何人接觸。」他們讓我下來,我沒聽他們的就從14.9米高的四樓頂跳了下來,他們把我送到醫院,在醫院昏迷了好幾天才醒過來,全身不能動,小腿部多處骨折,腳部根骨粉碎性骨折,下頜骨骨折,牙用鋼絲穿上,頭部骨裂一道縫,還有內臟無故失血,血補完就沒,在四平中心醫院住了一個來月,因腿部打石膏,裏面化膿,高燒,就把我轉到長春中日醫院骨科,在中日醫院住了三個月左右,在傷口沒完全癒合、不符合出院的條件下,在我家屬強烈反對的情況下,以轉院為名,轉到了四平中心醫院,在中心醫院住了一週就被轉回監獄醫院了。

在監獄醫院住院期間,一個監獄改造委員會的警察讓我寫「五書」,他得的錢和我平分,我說那你能給我多少錢呢?他說給我在超市購物卡上存了五千,存完錢你再寫,可見他們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最少是一萬元錢,要不他們怎麼這樣如此的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有一年的四月份,監獄大批保外假釋,我的各方面條件都符合,我就寫了申請,老殘監區幹警對我說:「你不寫五書,不認罪,不給保外或假釋」。

後來我被轉到了所謂的「教育監區」,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區,因腳部總化膿,我就寫申請要到外面醫院看看,在申請的簽名處我寫:「法輪功學員「,就因為這個把我叫到管教室(犯人背我去的),小隊管教郝玉林,監區長尹首東,問我申請為甚麼不寫犯人或服刑人員,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沒有罪。桌子上放著幾把電棍,郝玉林就看了一眼包夾我的犯人胡威,這些訓練有素的打手就知怎麼回事,胡威對著我的後脖就是兩下。在教育監區約七、八十法輪功學員,他們警察利用犯人打,他們自己用電棍電、關小號、上醫院死人床,學習班邪悟的幫教、隔離不讓和任何人說話等等這一套手段下來,沒有幾個能走過來的。邪惡至極,教育監區區長尹首東為首、教導員周繼佳、改造幹事李波,分隊管教的有:郝玉林、武鐵、楊鐵軍、李海峰等。

我於二零零九年八月末出監,用手推車把我推出來的。法院非法判了我七年,我在裏面呆了七年,一天也不給減,原因是我沒轉化。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我又被非法抄家,電腦、打印機、以及孩子玩的電腦,還有二千多元現金,全部被抄走,現金只返回九百多元,剩下的說不知道了,因我現在目前狀況,雙腿多處骨折,腳脖子僵死了,後跟骨也沒有,腿畸形癒合,腳上兩個洞還流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看守所呆了七天,被家人取保。

現在我生活上要靠哥哥、弟弟、姐姐接濟,兩個孩子還上學,也是大夥拿錢。我的妻子被迫害去世快七年了,我又被迫害殘疾,兩個孩子年幼就失去了母親。

這就是中國大陸邪黨對這個善良的群體、一個普通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這裏我真誠的希望,世界上正義、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關注在中國大陸仍在邪惡黑窩裏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早日停止迫害,還法輪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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