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是開著修的,自稱能善解很多歷史上與其有因緣關係的人和事。一次幫一個病況嚴重的同修發正念,看見有許多邪惡生命施展手段想弄死同修,就用意念與它們溝通,勸其停止迫害,想要「善解」。遭到拒絕後,乾脆用神通讓那些邪惡生命去了自己的所謂「天國世界」。雖然病業同修並沒有徹底好轉,但事後提起來此事,仍然很自豪的認為善解了一場仇怨,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還有一個外地同修,夫妻矛盾不斷,於是有同修就帶A同修去了,用神通給做了所謂的「善解」。
B同修講真相時被一惡徒打壞後劫持到當地派出所,後送至邪黨「610」,在當地轟動很大。後來B輾轉回到家中,小組交流時,幾名同修一致認為:得善解這段惡緣,找到打人兇手繼續講真相……。而B同修的女兒(常人),帶她找到當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立案,嚴懲打人兇手。母女二人因對待此事的基點不同在派出所發生了爭執,以至於當警察用警車拉著傷勢未癒的B同修去指認打人兇手時,B因擔心打人兇手被警察罰款而影響其將來的所謂「善解」效果,而消極對待(保護起邪惡來了),沒有把凶犯的具體住址告訴警察,而使事情不了了之。錯過了有力的清除邪惡的良機。
從上述同修的經歷來看,我認為這是片面的理解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忽略了清除邪惡證實法的重要意義,也曲解了「善解」的內涵。
師父是講過關於「善解」的一部份法理,但師父從來沒說過大法弟子目前(未圓滿)具備善解的能力。師父也沒說過甚麼事都用善解來對待。
師父在《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說:「善解,我是在講宇宙生命在正法中同化法的一種方式。有的生命是不值得善解的,那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了。」既然是「同化」,那麼,我個人理解為是師父的無量智慧和大法威德的一種展現,必須是師父給做。因為宇宙的結構極其複雜,生命的來源、特性以及對應的宇宙生命等牽扯到極複雜的因素。還有如何擺脫舊宇宙一些「理」的束縛。這一切一切都只有偉大的師父能做。我們只是有這種願望。向前來討債的生命講真相,而這個生命一旦明真相後,停止了迫害、干擾,那麼師父就會根據情況安排這個生命的去處,或被善解,或有其它安排。或等到大法弟子圓滿以後將其「善解」。這一法理只是針對另外空間的干擾而言,而一般的講真相、救人,只是讓人明真相,得救,或停止迫害,用「善解」一詞並不恰當。
並不是所有的生命或人都能善解得了的。有的生命表面上同意善解也是假的,它並不停止幹壞事。所以必須是師父給做。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師父說:「講是這麼講,只要你們走的正,其實我都能善解了。我一定能使那個極端的心變好,我就能使他不再要他的命,因為我用法解開他的心結,我甚麼都做的到。你們一有了執著放不下,就解不開,師父就不好辦。」
希望同修們能深刻理解「善解」這一法理,嚴肅對待。如果拿不準時,不防改成說「講真相」因講真相本身就具備「善解」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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