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得知,李寶峰被迫害得身體狀況很不好,眼睛也看不清東西,還要被迫在監獄裏做勞工。
李寶峰先生出生於一九五八年,曾因身體不好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恢復健康。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以朝陽區朝陽門派出所警察與其當地派出所警察(包括其當地派出所所長)一幫人,無理闖入李寶峰家,亂翻、亂搶,搶走家中很多私人物品及現金,並將李寶峰及其妻子和女兒劫持到朝陽門派出所非法審訊,直到半夜才放回他的妻子和女兒。
從這時起,李寶峰的家人就失去了和他的聯繫。李的妻子多次去派出所要人,但警察都說沒在這裏,不知送哪裏去了。家人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四處打聽李的下落,都毫無音信,這給李的妻子和孩子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她們經常以淚洗面,原本幸福的家庭也從此失去往日的歡樂,一家人處在不安與焦慮之中。
一年後的一天,李寶峰的妻子接到一個電話說:李已經被西城法院起訴,並叫家屬請律師。正當家人忙著找律師時,卻接到西城法院送來的非法判決書,李寶峰被非法判刑四年,當時也不知道人被關在哪裏,家屬非常氣憤。直到有一天接到電話通知讓給李送衣服才得知李寶峰已經被非法關在天津的監獄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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