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釋放回家的人透露,巴麗華等六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下午二點多鐘被獨木河林場派出所綁架後,在派出所內惡警未出示任何合法證件與手續,就野蠻地對巴麗華等六人搜身。惡警搜身行徑卑劣,將他們的衣褲扒光,只差內褲未脫。
當天晚上五點多鐘,東方紅林業局公安局來警車將巴麗華等六人及所帶麵包車一輛一併押至東方紅林業局派出所,隨後又進行一番逼供。林業局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史春寶拿起一個裝滿水的礦泉水瓶,暴打法輪功學員吳雲蓮的頭部和臉部,並惡語辱罵吳雲蓮。不一會兒,國保大隊大隊長紀國勝像瘋了一樣衝著吳雲蓮威脅說:「你不說,一會兒就打你、吊你、折磨你……」。當天晚上對吳雲蓮強逼「罰站」體罰。
為了制止這幫惡警的非法行徑,巴麗華、吳雲蓮以絕食抗議。巴麗華在絕食五、六天後,強烈要求見林業局公安局局長曾質彬。見後,巴麗華義正詞嚴地重申:我們賣對聯沒有罪,抓我們是非法的,應立即釋放我們。然而,局長曾質彬卻沒有糾正屬下公安人員的非法行徑,當場也未表態放人。
對此,巴麗華從一月二日被綁架直到一月二十二日止一直食水未進,以絕食抗爭。目前,巴麗華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東方紅林業局公安局非法關押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枉法作惡,要對一切後果負責任。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2/19/123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