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前言 正用法律反迫害
第一章 法輪功不違法
一、綜述:法輪功不違法
二、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
三、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
四、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律只懲處行為
五、法輪功的思想與中共理論不一致,法輪功的行為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
六、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
七、中共邪黨領導人講話和中共媒體報導沒有法律效力
八、人大常委會的反邪教決定根本就與法輪功無關
九、兩高的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法輪功字樣,而且沒有法律效力
十、民政部的決定是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組織,而不是禁止法輪功修煉
十一、「公安部六條」不但沒有刑法上的效力,而且本身是違法的
十二、公安部全面認定邪教時根本不包括法輪功
十三、 《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十四、 傳播法輪功和講清真相都不違法
十五、上訪無罪
十六、電視插播無罪
十七、傳《九評》勸退黨不違反中國《憲法》及法律
第二章 中國公民基本權利
一、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綜述
二、平等權
三、政治權利與自由
四、監督權
五、宗教信仰自由
六、人身自由
七、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
八、特定主體的權利
九、《刑法》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
十、《民法》保護公民的人身權
第三章 運用法律制止單位迫害,爭取社會公正對待
一、單位受中共操控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完全非法的
二、如何制止工作單位的非法騷擾?
三、如何在調職、升職、退休、社會保險等方面爭取平等的權利?
四、如何向本單位申訴?
五、如何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六、如何向勞動人事部門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
七、如何向法院提起勞動人事類訴訟?
八、如何向各方面各層次的國家機關廣泛申訴?
九、如何制止學校對法輪功學生的歧視?
十、如何在所有民事權利(如婚姻家庭)上爭取平等權利?
十一、如何在商業經營上排除非法干擾?
十二、如何在著作權、出版權、表演權等方面爭取公平對待?
十三、依法抵制扣留居民身份證的非法行為
十四、如何否定對法輪功學員的出入境限制?
十五、如何在政治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上爭取平等對待?
十六、如何爭取全社會對法輪功學員的公正對待?
第四章 如何制止公檢法的非法騷擾?
一、如何制止610、公安、居委會等不法之徒的非法入室?
二、如何制止公安的非法抄家?
三、如何制止公安、法院或610的非法傳喚?
四、如何制止公安或不明真相者的綁架?
五、如何制止公安的非法行政拘留?
六、如何制止610「洗腦班」的非法迫害?
七、如何制止公安、拘留所、看守所或「洗腦班」的非法罰款?
八、惡人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騷擾觸犯了《刑法》哪些條款?
第五章 如何運用法律制止非法判刑?
一、《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學員
二、邪惡構陷罪名、非法判刑的一般過程
三、從一開始就否定邪惡的罪刑構陷
四、受害人在刑事訴訟中有哪些權利?
五、揭露並控告公檢法人員的「程序違法」行為
六、如何借助律師制止迫害?
七、法輪功學員如何當庭辯護?(一般用於「一審」程序)
八、如何寫辯護詞?
九、如何上訴?
十、如果上訴未取得成功,如何申訴?
十一、如何借助法律之外的各種力量制止非法判刑?
十二、如何否定中共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家屬探視權的剝奪?
第六章 如何運用法律制止非法勞教?
一、中共的勞教制度是非法的,用來迫害法輪功更是完全非法
二、中共的勞教制度罪行滔天、千夫所指
三、關於勞動教養的所謂「法規」
四、非法勞教迫害的一般過程
五、從一開始就否定邪惡的罪刑構陷
六、在被非法判定勞教後可以申請行政覆議、行政訴訟或申訴
七、如何借助律師和各界力量制止非法勞教迫害?
第七章 如何運用法律制止酷刑迫害?
一、酷刑迫害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二、酷刑迫害的非法性是最明顯的
三、酷刑實施者觸犯了《刑法》哪些條款?犯了甚麼罪?應受到甚麼刑罰?
四、如何控告實施酷刑者?
五、運用國外法律追究酷刑實施者的罪責?
六、注意保管酷刑證據
第八章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
一、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對社會的嚴重危害
二、江澤民集團及其脅迫人員所犯罪錯的輕重成度分三級
三、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觸犯了《刑法》,已構成嚴重犯罪
四、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哪些中國人犯了罪?
五、整個中共邪黨的非法性
第九章 如何追究惡人的法律責任?
一、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
二、行政訴訟
三、刑事訴訟
四、民事訴訟
五、申請國家賠償
六、如何借助法律之外的各種力量追究惡的法律責任?
七、對邪惡的罪行要追究到底,以警醒世人
八、全世界範圍內追究惡人
後 記
下載:
打印版:PDF壓縮文件(641KB)
編輯版/閱讀版:WORD壓縮文件(19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