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碧林,出生於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現年六十二歲,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勞動街居民,原武漢市物資局審計處幹部,於一九九六年退休。她在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據知情人表示,這次綁架事件起因於吳碧林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陪同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宋文繡,到江岸區法院為李市紅冤案遞交控告狀,當局對吳碧林以現場見證人的身份陪同當事人家屬到江岸區法院,控告武漢市江岸區公安執法人員非法抄家抓捕李市紅一事,極為惱火,並因其對吳碧林的迫害事實在國際上曝光並受到正義譴責而一直圖謀對吳碧林進行報復,這也是吳碧林為此事第三次遭當局報復迫害。
一、目睹法輪功學員李市紅被綁架 吳碧林第一次被綁架到諶家磯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吳碧林去法輪功學員李市紅家,正好碰到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丹水池街派出所在李市紅家裏非法抓人抄家,吳碧林也被不法惡警非法扣留,並於當晚送往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在諶家磯冶煉廠一個廢棄的兩層樓裏,緊靠著江邊,四週幾乎沒有住家,黑窩的圍牆有二米多高,上面還有約一米高的鐵絲網),為抑制迫害,吳碧林進行了絕食抗議,絕食第二天,在澡堂洗滌時休克而倒地,後腦勺被摔破,送到一六一醫院縫針,第四天才讓回家。
二、作為見證人陪同李市紅的母親申訴冤情 第二次被綁架到諶家磯洗腦班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吳碧林陪同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宋文繡,到江岸區法院找到刑庭的法官吳珊榕和葉麗,申訴李市紅的冤情。此前江岸區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非法庭審李市紅案子。對李市紅起訴抓捕中,存在多點違法事實:江岸區公安分局是將宋文秀綁架後,並從其口袋裏搶走其家大門鑰匙,在既沒有辦理搜查證,也沒有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抓人;起訴書中,有多點不符合事實之處,公安偽造證據,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繼明、萬保珠(女)等在違法抄家過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現金丟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報案,至今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吳碧林作為非法抄家抓人現場的見證人,陪同家屬向辦案法官遞交了一封控告狀,就是希望當面澄清這些事實。不曾想,不法法官吳珊榕公然打擊報復控告人,找來江岸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並讓後湖派出所警察把吳碧林、宋文繡強行抓走,送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關押。吳碧林堅決抑制迫害,在關押二十多天身體狀況出現危險時,當局怕承擔責任,才將其放回。
三、湖北及武漢市「六一零」再次綁架吳碧林到諶家磯洗腦班
隨後,明慧網上曝光了不法法官吳珊榕的罪行,迫害法輪功國際追查組織對吳珊榕進行了立案追查。湖北省及武漢市「六一零」對此頗為惱怒,於是策劃並實施了對吳碧林的綁架和強制洗腦。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在吳碧林身體狀況剛剛恢復好轉,武漢市公安局人員到吳碧林家將其綁架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關押,並非法抄家,想羅織罪名,利用抄家栽贓陷害吳碧林。
吳碧林這次遭非法關押在洗腦班長達七個月之久,在洗腦班裏,江岸區「六一零」頭目胡紹斌親自坐鎮,從精神和肉體上瘋狂的折磨吳碧林。他看「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了吳碧林,就採取卑鄙下流的手段折磨她。把吳碧林弄到乒乓球室裏,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放在椅子上,逼吳碧林坐在照片上。吳碧林不坐,胡紹斌指使司機兼打手張劍和保安江明亮,要把吳碧林往椅上抱。吳碧林被逼的一頭撞在乒乓球檯上,胡紹斌看沒有達到目的,自己就一屁股坐在照片上。
事後,江岸邪黨區委書記黃衛國到洗腦班來,企圖「轉化」吳碧林,吳碧林揭露了胡紹斌上述的卑劣行徑,可黃衛國不理會,導致胡紹斌更加為所欲為,又搞了第二次、第三次這種醜劇,一次比一次厲害。胡紹斌還威脅吳碧林說不「轉化」就要判刑。二零一零年八月,江岸區檢察院來到洗腦班圖謀對吳碧林進行非法起訴,吳碧林為了抵制非法迫害,進行絕食抗議,惡人們把吳碧林綁在椅子上野蠻灌食,給其身體造成極大傷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在得知親人遭到殘酷迫害後,吳碧林的家人依法向檢察院提出控告胡紹斌非法關押、折磨迫害吳碧林。江岸區檢察院收到控告信,卻派員到洗腦班與胡紹斌進行密談,隨後檢察院找個理由不予受理。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吳碧林被迫害致身體狀況再次出現危險時,當局才將吳碧林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
四、近期再遭綁架到諶家磯洗腦班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距離吳碧林回到家還不足兩個月的時間,身體狀況還未完全恢復的情況下,就又在家中遭武漢市公安人員綁架後再次非法關押在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據悉,在回到家這段不長的時間,吳碧林就一直遭到社區人員的監視,而且這次綁架後,當局密謀再次在洗腦班對吳碧林進行非法起訴,鑑於上次江岸區檢察院對吳碧林的迫害未達到目的,此次打著異地審理的名義,由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來實施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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