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大法門是認為真、善、忍很符合我做人的道理,這正是我所追求的,是帶著這種有求之心進入大法門的。因此,一直骨子裏是做好人,讓自己滿足我心目中的「做好人」的標準。雖然,我也早認識到了,修煉大法為做好人是悟性太差,我要做修煉人,跟師父回家,不能讓師父傷心。隨著學法的深入,從法理上似乎也明白了大法弟子同化宇宙大法真、善、忍是有使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以為悟到了,也在盡力做好三件事,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看到同修的修煉心得,才嚇了一大跳。在法上深深思考,我這種理念與做人標準,根深蒂固,沒有徹底放下。仍然在人的名、利、情中按照舊勢力的安排在修煉。
多危險啊!從某種意義上看,好人與壞人都是人,同等境界。作為修煉人,在修煉過程中,在宇宙特性不同層次的更高標準的要求下,應該是心性不斷提升達到更高生命的境界,而這種恪守做完美人的理念是制約我本性復甦的硬殼,(同修語)使我不能從根本上轉變為神。
我一直在思考自己為甚麼沒修出慈悲心?為甚麼總達不到那種境界?想來想去是層次問題。學法不入心,是在人的硬殼裏學法修心,怎麼提高層次啊?現在才體悟到人的善良與修煉者慈悲的境界不同,善良無法擺脫情和私。只是在表面上有善心做善事。人的「無私」也在私的境界中,只是量多量少而已。慈悲能修煉達到標準,那是無我和完全為他的根本質變。境界廣闊浩瀚,有超常的、神聖的救度世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這就是人神之別。
我為甚麼拿自己的做人理念去要求別人做好?為甚麼對「壞人」或嫉惡如仇或避而遠之,胸襟狹隘主觀?原來這就是從根本上沒有捨盡自我,和人的為私為我的心,因而不能寬容,不能海納百川。
所謂的追求高尚完美,與人的相互和睦、愛護,不過是為了在好人群體中能夠保持自己的名、利、情。
人中的所謂嚮往與追求,從字面上看也是求,我為實現這種願望索求而修煉,就是根本的執著。修煉十幾年了,我依然固守著那個本質的利益不放,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最初的修煉目地,對一個修煉人來說是極其危險、可悲。
師父早就指出了:「如果修煉的人要是只從表面上放的下,但內心裏邊還在保守著、固守著一個東西,固守著你自己的那個你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的時候,我告訴大家,那是假修煉!」(《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原來,我學法不懂法,不入心,向內找不在法上溶於法中。求名心、顯示心、求安逸心等人心去不徹底,修不出慈悲心。都是該放下的、人固有的東西我卻沒有放棄所致。我必須把對人的執著徹底放棄。
師父一再叮囑我們:「大家切切實實的在修煉上下下功夫,別流於表面,不要人心那麼多。」「我喜歡那些純樸的、腳踏實地的。也希望大家在這麼多年的修煉中,從正的方面增長智慧,不要在處世上、為人上收穫太多。」(《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師父的這段法簡直就是針對我說的,在鞭策我腳踏實地、精進實修。時間不等人了。
這是我的初步體會,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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