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為我喊煉功口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所在的鄉政府第一次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當地書記、副書記、鎮長、副鎮長、各個辦公室的人員幾乎全部出動,利用各種卑鄙手段劫持全鄉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鄉政府強行洗腦。
鄉政府專門在社會上招聘六個年輕力壯的青年人,組成「打手隊」。「打手隊」受「六一零」指揮,負責監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於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任意體罰、打罵,有的被打殘、有的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有的當場被打昏死,妄圖強迫他們被棄信仰。
我也被鄉政府挾持到洗腦班。十二月二十幾日晚上,一位法輪功學員煉功,被打手發現,把我們一起拖到鄉政府院壩內毒打。我被三個打手圍在中間,用腳踢、拳頭打、電棍擊,電棍打我的腿部、腰部被打傷。
事隔三天,「六一零」頭目指使打手對拒寫不修煉「保證」的法輪功學員單個關小屋。我被關進小屋後,我被面壁而站,打手問?寫不寫保證?我不寫,打手用電警棍打我的腳、手臂。隔一會兒,又強迫我背朝牆而站,大約有一個多小時。我被送到關押的房間,我挨著牆就昏迷過去了。
我想上廁所,就醒過來,想站起來,可連續站了幾次,都站不起來,全身痛的不行,腰直不起來,雙腿痙攣,雙腳像放在冰窟裏一樣。這時,打手們來看我,是因為另一個女法輪功學員被他們當場打昏死了。
此時我正在試圖手撐著牆強行站起來,打手問我,你要去哪?我說要上廁所。他說,我扶你起來。結果他用力提著我的手臂,可雙腿已經萎縮了。他趕快叫來兩個法輪功學員抬我上廁所。
回來後,我不能動彈,更不能翻身,兩個手臂疼得不行,腳幾乎失去知覺,我又再一次昏迷。
昏迷中,我清醒的「看到」在另外空間,師父的法身來叫我煉功,我聽到師父的口令:「彌勒伸腰,抻」,我就醒過來了。醒來後,我的雙手臂就不疼了,可以自己翻身了。
勞教所、看守所不是我呆的地方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在一法輪功學員家遭到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公安局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送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非法勞教。
到了勞教所,先對我們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勞教所不收我們。後來國保的人用錢強行讓楠木寺把我收下。在楠木寺入所隊,強行將我的頭髮剪成七二短髮。晚上,把我關在一個房間裏,又找來兩個邪悟者來「轉化」我。我發正念清除她們背後的邪惡因素,邪悟者說,難道你就在這裏呆著。我說,這不是我呆的地方,很快我就會出去。邪悟者睜大了眼睛,她們走了。
當晚我就一直發正念,解體楠木寺空間場中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發正念時,我看見一個大法輪在勞教所的上空旋轉,第二天早上,勞教所檢查我的行李包,發現有一張「勞教通知書」。勞教所的隊長張小芳說:她是有病的,我們(勞教所)不能收,我們最怕這種人。於是勞教所的管教幫我收拾行李,把我送出勞教所,交當地的國保。國保人員不甘心,打電話給省勞教局、市公安局,妄圖強壓勞教所將我收下。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共同發正念解體邪惡,最後勞教局、市公安局答覆是:他們不管。
無奈之下,國保只好將我們帶回本地,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動了正念:我不能在這裏呆,我要出去救眾生,兩天之內,我必須出去。
兩天後,我突然昏迷,人事不知,但我的思想很清晰。聽到管教請示所長,所長說馬上送醫院搶救,並找來擔架。我心裏說:我決不去醫院,我要出去救眾生。隨即,聽到所長說:這時醫院下班了,找不到醫生了。所長掐我的「人中」,看守所怕我死在裏面承擔責任,就通知國保大隊:此人不行了,馬上叫其家人來接回去。
國保警察把我送回家,我仍然昏迷不醒,把我放在床上。國保警察離開我家大約半個小時,師父就給我灌頂,從頭到腳,周身被熱量通透,當時感覺周身非常舒服,我下床來,自己能走路了,想吃東西。我的身體一切正常。
警察說了不算,我說了算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四,全縣統一掛大法真相橫幅,我被綁架到派出所。有幾個警察在那裏,我就給他們講真相。幾個警察聽的笑,可派出所所長卻氣的瞪眼睛。
國保大隊的隊長開車來,讓我上車,我上車後,國保隊長就對我說:「這回要判你好幾年。」我說:「你說的不算」,「我說了算。」他當時不語,於是把我帶到政保科樓上。他們讓我坐在樓道上,我就一直發正念。
第二天,他們還沒有放我,我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還是持續不斷的發正念,我動正念,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從公安局大門出去,看守所我絕不去。這一念發出,我就看到金光閃閃的一道紅光打到看守所。
晚上,他們把我弄到房間裏,國保隊長把我吊銬起來,雙腳腳尖沾地。我發正念,不准他們吊我,大約半小時,警察把我放下來。後來,又把我一隻手銬在窗台的窗欄上,人站不能站,蹲不能蹲,非常痛苦。第三天早上,我想上廁所,他們把手銬取下,我當時雙腳腫了,不能行走。
在被非法關押的三天時間,我的丈夫天天到國保要人。此時,國保隊長找到我的丈夫。我的丈夫把我從公安局的大門堂堂正正的背回家。
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到北京證實法,遭綁架,被劫持回本地公安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被迫害的吃不下,一直嘔吐。連續三十六天,甚麼東西都吃不下。我原來體重一百零五斤,被迫害的只有五十來斤,枯瘦如柴;眼睛模糊看不見東西;坐不起來,更站不起來,只有成天躺著,甚至連翻身都困難,奄奄一息,我只有一口氣。
但是我的心裏想的是眾生,我還要救他們,我的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我一定要出去。公安局把我送醫院檢查,醫院對我進行體檢,醫生說:此人心臟沒有血,最多只能活兩天。從醫院回看守所,惡警直接把我送到提審室,因自己不能坐,只能仰臥在提審室的椅子上,惡警手裏拿著逮捕證,他們要念給我聽,此時我動了正念:如果邪惡把逮捕證給我,我就把它撕成粉碎,如果不給我,這個空間和另外空間都給它解體掉。我堅定的這一念一發出,我就看見一道紅光打在惡警身上,他們說,我們知道你不要。慌慌張張拿著逮捕證就走了。
惡人怕承擔責任,馬上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去。因我的丈夫在外地,不在家,就由丈夫的大哥來接我。大嫂問他們,我的兄弟媳婦好好的,是不是你們把她打成這樣的,如果是,我們不接人,你們自己負責。惡警趕緊說我們沒有打她。大嫂說,我們沒有錢。惡警說,我們給你們出路費錢。
大哥把我接回了家,我的丈夫也回來了。他給大哥說:你們把《轉法輪》給她看,她就會好的(我洪法時,給大哥他們講過大法的美好,並給了他們一本《轉法輪》)。大哥聽後,立即找出《轉法輪》給我。我看到《轉法輪》的時候,我的心裏非常高興,無法用語言來表達。這一高興,大便也通了,排出像石塊一樣的大便,我可以扶著牆走路了。後來,我的身體恢復了健康,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