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晶 |
劉玉晶,是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興隆村的善良農婦,她的丈夫和女兒都是安分正直的好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劉玉晶從家中被綁架到十六里河派出所,家中被抄。十一月十七日,劉玉晶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濟南市看守所。十二月二日,劉玉晶被非法批捕之後,濟南市市中區中共法院定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非法開庭審理。
作為劉玉晶的丈夫,田鳳玉理所當然的於五月五日下午拿到自己的旁聽證,之後去見了其委託的代理律師。然後,兩位即將給劉玉晶做無罪辯護的法輪功學員來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溝通。在兩名法輪功學員與律師溝通了三個要點:
一、從中國法律上講,法輪功不是×教,刑法三百條不適用;
二、出於法庭公正的原則,在法官和庭審人員中的、屬於迫害法輪功當事雙方之一的中共黨員和擁護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的人員應當迴避;
三、不要有壓力,好好做無罪辯護。
之後,兩名法輪功學員也離開了律師事務所。
然而,這兩名法輪功學員剛離開律師事務所,還在回家途中的田鳳玉就突然先後接到了代理律師和法院分別打來的兩個電話,取消了其旁聽權利,說甚麼「因為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做過本案的證人,所以不能旁聽,但是其女田廣青可於次日旁聽。」田鳳玉作為一個不懂法律的老百姓,也沒多想甚麼,尋思女兒旁聽也可以,就回家了。
田鳳玉的旁聽證正面 | 田鳳玉的旁聽證反面 |
可是,次日開庭以前,儘管田鳳玉持有旁聽證,卻不讓進入法庭,而女兒田廣青卻因為沒有旁聽證,也被拒之門外。因此,田鳳玉和女兒,不得不站在法院門口,直到最後。期間,女兒田廣青多次要求進入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含含糊糊,說不出具體的規定是甚麼,因為這期間一直有「便衣」在觀察田廣青的舉動,但最終田廣青也未能進入法院旁聽。
法院雖然於早一日電話告知了田鳳玉其女田廣青可以旁聽,但非法「庭審」的當日,田廣青卻被以「無旁聽證」為理由拒絕入內。
田鳳玉在庭審當天,看到法院布告欄裏寫的妻子劉玉晶「被起訴」的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在前一天自己在律師事務所問及此事時,律師說的「起訴罪名」不是這個,並說不用擔心。在非法「庭審」結束後,田鳳玉問律師這「罪名」怎麼和她說的不一樣,律師紅著臉,尷尬的無言以對。
在法院門前,田鳳玉、田廣青父女還見到了濟南市市中區政法委「維穩」副處長董書偉、興隆村裏的「六一零」人員和一些便衣。董書偉在與田鳳玉、田廣青父女「攀談」時,說著說著,見到田廣青拿出了手機,就嚇的突然轉身走了,不知道是怕手機還是怕手機的甚麼功能。便衣們被安插在法院門前的劉玉晶家屬和親友之間,使他們無法自由說話。
田鳳玉問那些自己平時都認識的、興隆村裏的那些「六一零」人員:「挺巧,你們來幹麼來?」他們閃爍其詞的回答:「我們接到通知,來這裏開個會。」整個非法庭審期間,田鳳玉村裏的這些「六一零」人員一直都在法院門前走來走去的「開會」,監視他們父女,一直到「庭審」結束,直到田鳳玉父女回家,他們才「開完會」散去。
拘留通知書 | 逮捕通知書一 | 逮捕通知書二 | 被傳喚人家屬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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