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晚,姚素秋、李忠雲、馬玉蓮、李桂如、王金生五名法輪功學員到錦州松山新區、南三道壕村發真相小冊子,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大約在晚上9點多鐘,他們發完真相資料往回走時,兩輛警車突然出現,下來幾名惡警強行綁架了這五名法輪功學員。舉報者是個女的,50歲左右,當時就在警車裏坐著。
警察把他們綁架到松山派出所之後對他們進行單獨非法審訊。這五名法輪功學員都不報姓名。這時一名沒穿警服的惡警問王金生那幾個人姓名,王回答:不知道。惡警聽後惡狠狠地飛起一腳正踢在王的小腹部,緊跟一拳重重的打在王的胸部。這期間他們把法輪功學員發的小冊子都收了回來,攤在派出所的大廳地面。按住五名法輪功學員照相。這樣折騰到下半夜大約2點多鐘。有的家屬來要人,惡警們在所長沈軍的指使下讓家屬勸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並勒索每人交一萬元錢。五名法輪功學員堅決不配合,不寫保證。這樣一直僵持到18日上午。惡警們威脅家屬:一個小時後把他們(五名法輪功學員)全送到馬三家勞教所,勞教二年。
下午一點多鐘,惡警把五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警車上,外面的家屬看著親人這樣,大哭起來,這時一個警車司機說:交錢就放人。家屬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每家交了80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