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抄走了幾本近期的真相資料,就以此為藉口,非法拘留我十五天。後來才知道是有人說我家是資料收發點之一。這是人表面的形式。這一次本地資料點被破壞的很嚴重,損失很大,本地有近二十名同修被綁架了,而且基本上都是資料製作、運送人員,近期還有幾人被非法判刑。
邪惡闖進我家後,我心裏也在發正念,但是一直處於怕兮兮的狀態,根本不起作用,等於是讓邪惡肆意妄為。向內找由於自己長時間學法不入心,走形式,學法、煉功、發正念又常發睏,自己空間場的敗壞物質、怕的因素沒有清除,邪惡就容易鑽空子,到了關鍵時刻,人心就泛起,怕心一出,正念就沒了。同時還有一種很不好的心,希望家人(同修)用正念制止邪惡,好像與自己無關的一種觀望心,導致自己被迫害。
在派出所、拘留所我就開始清醒了,師父的話:「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呈現在腦子裏,所以在整個過程中,除講真相外,其它事情一概不理。不簽字、不照像、不化驗血、不蓋指紋、不穿號衣、不報告、不參加所謂「學習」等。每天背法、發正念、煉功、講真相、勸三退不停。儘量利用打掃衛生、在外活動和專業技術的特點與警察和他人多接觸,以便講真相,勸三退,彌補開始沒做好的損失。
我被非法關押在那裏十五天,講真相、勸三退了三十一人,其中警察十人,佔全所警察的71%,除所長一人是化名外,教導員、三個副所長、值班警察都是真名三退的。教導員和一名警察在我剛一來時就叫我給他們講真相,有時在外活動也有警察叫我給大家講的,有一個年輕警察做內應,幫國安詢問調查情況,後來也勸退了。這些都是師父鋪墊好了的,我只是用正念去表現了一下形式,而師父又把樹立威德的機會給了我們,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
剛進去時發正念、煉功腿盤不上,盤上了痛的受不了,只能堅持幾分鐘。我立即向內找,找出了自己沒有做到證實法,怕心還很嚴重,幹事心等執著,甚至對師父、對大法不是百分百的相信,我就發了一念,請師父加持,我要給拘留所能接觸到的警察講真相,勸他們三退,出去後到國安大隊、派出所講真相,要回大法書籍。
同時也悟到,當時如果用好正念,制止邪惡行惡的話,既保護了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又能震懾邪惡,使他們和旁觀者都得到警示,對大法和修煉人有敬畏之心,從而得救。
從拘留所回來,我去了國安大隊,幾次找不到人,後來找到公安局政委,他不聽,並推說忙,趕我走;去派出所幾次,找到指導員,他一聽我說要書就發火,趕我出辦公室。他們都攆我走,我向內找,主要是心不純淨,還是怕,沒有達到坦蕩無執,慈悲救人的純淨心態。同時沒有講清真相,提出要書,沒有做到理智,智慧的講清真相,再找機會一定要回。
由於猶大的出賣,此人現在仍然是上午在單位上班,下午到洗腦班幹著助紂為虐的事。去他家勸說,他拒絕見面,並托家人來說:以後不要來了,我知道該怎麼做。
我出來一個月又被另一公安局國安大隊弄去所謂「落實情況」,那個猶大告訴公安說他家的東西都是我給他的,我用修煉人的正念進行了否定,結果當天就從魔窟出來了,又是師父保護了我。
由於這次沒做好,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使身體出現了一些症狀,但是我沒有把它放在心上,做著我該做的事,遇事向內找,嚴格「以法為師」,走好最後這一段路,跟師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