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好!
同修好!
我今年六十七歲,九六年因為與鄰居鬧房基地糾紛,我被打的尾椎骨折,頭上好幾個大疙瘩。年底幸遇法輪大法。修煉兩三個月那些毛病全好了。剛得法,只覺的高興,好像是我找了多年的東西一下子找到了,只覺的大法好,幹活兒精神勁兒大,不知道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堅定的進京護法,以後就在縣裏掛了號。但無論邪惡怎麼瘋狂,我從沒有怕過,邪惡也從來沒有擋住我修煉的路。
一、從邪惡眼皮底下走脫
二零零零年秋天,正是邪惡瘋狂抹黑法輪功,不斷的給法輪功造謠定罪升級的時候。我和同修買好布,刻板等一些東西,準備往條幅上印字,掛條幅震懾邪惡。不料被同修的丈夫發現,報告給了村委會。村委會、派出所、鄉里來了一些人,非要把我們帶走。孩子們聽說後也都趕來了,給那些人說一些讓他們放心的話,不讓他們帶走。在魔難面前,你強了它就弱,你弱了它就強。結果這些人不依不饒,非要把我們帶走。當時該吃晚飯了,我大閨女說:「要走,也得吃了飯再走。」他們答應了,這時北屋裏好幾個人看著我倆,屋外有兩個人盯著門。我給另一同修說:「拿兩件衣服走。」結果她真以為我讓她拿兩件衣服跟人家走呢!她拿了兩件衣服出去了。農村的房子屋連屋,我出了北屋的套門,從東屋拐出去了。我走脫後,這些人家裏,四鄰翻了個遍,非跟我孩子們要人。大閨女說:「人是在你眼皮底下走的,我還跟你要人呢!」
這次成功走脫,是因為我修大法,做好人是最正的,不應該被打壓,所以我從來不怕他們。另外,當時我記不住多少法只記的一句:「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精進要旨二》〈理性〉)現在想起來,才明白為甚麼師父叫我們多學法,多學法。法學多了,溶於法中,走在神的路上,人擋不住神的路。
二、發材料,貼粘貼,掛條幅
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在目前的情況下就是要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邪惡,從而維護大法。」(《精進要旨二》〈建議〉)我知道法好,師父好,師父讓幹甚麼就幹甚麼。為了揭露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讓世人都知道大法是好的,我就大面積發真相材料。無論白天黑夜,一出去就帶上上百份兒。為讓眾生都能及時看到真相材料,都能明白真相,得到救度,我半月去發一次,方圓二十多里,我都發過。走到哪兒發到哪兒,有時邊講邊發,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好的,法輪功讓人做好人,大多數都高興的接受。我在村子裏,像入無人之地,發完這個村兒,發那個村兒。
揭露邪惡,救度眾生,採用多種形式,明白真相的人越多得救的人越多。有一天我看見高架橋來往車輛多,便把「法輪大法好」條幅高高的掛在上面。
我也是得法十幾年的老弟子了,天天也在努力做著三件事,但是比起修的好的同修還差的很遠。我很著急面對面講真相嘴不會說,講不好。我一定多學法,突破障礙,相信自己有大法神通無所不能。我下決心儘早突破這一關。多講真相多救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不讓眾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