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迫害的場所:潮州各地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二、潮州收容所:生存的最低標準
三、潮州市洗腦班的手段
四、二零零三年大抓捕:刑訊逼供,濫用刑法
五、中共害怕真相
六、中共毒害世人
七、嚴重迫害案例及被迫害學員名單
八、潮州市參與迫害的惡人錄
九、呼喚正義良知
前言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談到潮州,我們就想到功夫茶、潮州菜,這個被稱為海濱鄒魯的歷史文化名城,承載了深厚的文化積澱,歷史上的先賢明哲也給潮州留下了不少名勝古蹟和故事傳說,如湘子橋,鱷渡秋風。一九九六年法輪大法傳到潮州,再次給潮州帶來新的神話。有緣人得法修煉,煉功人數迅速增加,到一九九九年潮州市包括饒平縣潮安縣,煉功人數達二千多人。法輪功所到之處,去病健身、家和鄰睦,一派祥和。
昔日西湖公園的小鳳樓,是法輪功學員每天早上煉功的地方。那裏是一個茶樓,每天晚上很多客人吃飯喝茶,地上到處掉的是飯菜垃圾。法輪功學員每天自備掃把,把那裏打掃的乾乾淨淨。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國大陸億萬法輪功學員的生活發生了變化。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獨裁政治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潮州市「六一零」及邪黨人員積極執行迫害政策,潮州市收容所、洗腦班、各縣區看守所、拘留所狼狽為奸,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使這個粵東歷史文化名城飽受摧殘和蹂躪。
迫害的場所:潮州各地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形勢下,潮州各地的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充當了馬前卒,它們四處綁架、入室搶劫、採用各種卑劣手段誘捕,殘酷折磨、超期關押。
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隨處綁架關押
饒平縣法輪功學員余鋼瓊,女,二十五歲,未婚,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在縣黃岡鎮紫壁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門衛舉報,遭到饒平縣公安局「六一零」綁架及抄家,被非法拘禁在黃岡鎮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潮州市楓溪區法輪功學員陳春蘭(女),許麗華(女),因向人講明法輪功真相,被潮州市楓溪區槐山崗保安隊非法抓捕後送楓溪如意路派出所。
王上靈,江西省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六年黃曆十二月初七,在潮州市饒平縣散發真相資料時被饒平縣公安局「六一零」綁架,非法關禁在饒平縣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下午十五時左右,潮州市楓溪區法輪功學員吳維國、吳鎮標兩人在該區白塔村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發覺。當晚十八時左右,楓溪區派出所惡警抄了他們的家,並將兩人綁架到潮州市看守所。
張楚君,女,約四十五歲,饒平縣人。二零一零年初有緣修煉大法,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與李惠卿結伴在饒平縣高堂鎮西林村給村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隨後被高堂鎮派出所綁架,當晚即被轉移至潮州市非法拘留,後被轉移至廣東省三水勞教所。
拘留所裏的折磨
被迫害離世的林凱一九九九年在中山被綁架後被劫持回原籍饒平,開始被關在饒平拘留所,曾被饒平公安林俊明用兩指對著肝部用力點穴位並毒打,之後肝部一直不舒服。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洪浩遠二零零零年曾被關在潮州紅山拘役所一個月,號裏的犯人在惡警指使下輪流毒打他。
曾樹剛因在潮州市西湖煉功,兩次去北京上訪,被刑拘期間,備受折磨,便血十多次,用去了幾筒紙巾。
超期關押
饒平縣法輪功學員林祥瑞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份被懷疑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被饒平縣公安局「六一零」非法抓捕拘留在廣東省潮州市看守所,被長期超期拘留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份,超期關押將近一年。
潮安縣女法輪功學員陳俊刁,二零零三年五月在家裏被綁架後,在看守所被關押了十三個月,先後被關進潮安縣看守所、潮州市的紅山看守所。
卑劣手段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潮州市公安局在林賽金家綁架了六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方正陽和其女兒方歡,還有三名外地同修,惡警非法抄走了一批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並將他們關進了南和路看守所。方正陽家被惡徒欺騙敲詐二萬元,說交錢就可以放人,後來竟藉口說市公安局不同意放人,明搶了兩萬元,還把他們都送勞教迫害。
大約二零零六年底,廣東潮州市潮安縣金石鎮古樓村和另一個村各有兩位學員被抓。據村民說:當地鄉下當時發現到處都貼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邪惡很恐慌,認為是重大政治問題。鎮派出所不敢出面抓,散布謠言:這些學員欠了債。指使吸毒流氓上門騷擾,並綁架了這些學員。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潮州市法輪功學員許名雄因寫「法輪大法好」送給世人,被潮州市湘橋區公安分局的莊豪華,陳創朝(音)綁架。惡警到許名雄家抄家,謊說是來收衛生費的,家人見是惡人,拒絕開門,惡警破門而入,連家裏的現金都被抄。自二零零七年五月,許名雄被非法關押在潮州看守所半年多,惡警一直拒絕家人探視。
二、潮州收容所:生存的最低標準
潮州市收容所位於潮州市鐵鋪八角樓,這裏非法關押過許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每個房間除了一張水泥床和一個廁所外,沒有其他生活設施;每天三餐都是稀飯加鹹菜,沒有開水;就是這樣的生活條件每天收費四十元。更甚的是,收容所大門設了一小賣部,家屬來探望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親人時,都必須在小賣部買一條八十元的香煙,留下「買路錢」,裏面的領導必須看到手裏有香煙才肯讓其進去,隨後他們又將香煙拿回小賣部換成現金。
法輪功學員徐衛華因二零零六年六月上訪被關在北京五個多月後被送回潮州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也轉到這裏被非法關押,近半年的時間,年輕的他就是在每天三餐稀飯加鹹菜中度過。
法輪功學員洪浩遠在潮州市鐵鋪收容所時,受到獄警的殘酷折磨,如用木棍毆打,冬天扒光衣服,用手銬鎖在樹上淋雨一個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繼續幹化工重體力勞動。
其他被非法關押的還有:林凱、曾樹剛、林燕花、黃少蘭、陳愛梅、戴妙嬋、許春芳、鄭楚楚、吳昭潮
潮州市洗腦班的手段
潮州市「六一零」洗腦班設在潮州大道尾巡警大隊內五樓,這裏美其名曰「法制教育學習班」,實際是專門設置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西斯洗腦班。
強行綁架
二零零一年二月下旬開始,潮州市公安人員陸續強入學員民宅,用手銬銬住學員並綁走,如有不從,幾個公安就強行將學員搶走。有些學員知道後就沒回家,公安則守候在必經之路,攔截後用手銬銬住學員並綁走。許名雄一家就是這樣被入宅銬綁走的。
欺騙
洗腦班人員開始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裝出一副偽善的笑臉,假裝關心,從中套出一些消息,然後就騙,比如許建玲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他們先騙許建玲和其家屬,說「六一零」已掌握了許建玲的一切線索,如果不坦白說出來就會被判刑,還對許建玲及家屬許諾,只要配合,把情況交代後就可放回家。許建玲的家屬為了爭取表現還違心地給「六一零」送去錦旗。可是這些向邪惡妥協的人都萬萬沒想到,「六一零」的打手們達到了它們升官發財的目的後,不但沒有放人,而且將她們坦白的事作為「罪證」,結果許建玲被判刑七年,而其他人也分別被判了四年半等,最少的也被關在看守所一年多。
毒打
對於堅定修煉大法的學員,「六一零」看來軟的不行,馬上兇相畢露,強迫法輪功學員每晚都要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經常到天亮,不許睡覺。伙食也從原來一天兩餐乾飯改為三餐都是極稀的粥,只給一點鹹菜,但每月要強迫交三百元作伙食費。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也不准學員之間說話,經常以各種藉口打人,甚至無緣無故也以打學員來發洩,如深夜叫學員到下面操場跑步,如踩著甚麼線就要挨打,要學員讀誹謗大法的報紙,不讀就遭毒打。
這裏有打手十多個,其中李卓偉(頭目)、彭維明(科長)、許鵬(負責保衛)、林椎(惡警)、藍某這幾個人都想利用迫害法輪功學員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其手段都是陰險毒辣的。
惡警林椎曾私下對人說:李卓偉轉化了多少人,已升了幾級工資,而自己還沒提職、升工資,他要打法輪功學員來往上爬。自此之後,林椎每次值班就喝酒,特別和彭維明,還有姓藍的那一個更是惡性相投,每次喝酒到深夜之後就裝瘋來毒打法輪功學員。有一次叫一個男學員到辦公室,叫其喝酒,法輪功學員不喝,就被林椎拳打腳踢,不一會就被打得全身烏青,臉上一個雞蛋大的包,鮮血染紅了整個襯衫,後又用活動椅砸打學員頭部及全身。這個學員跑出辦公室,惡警窮追不捨,另一女學員上前勸惡警別打人,惡警林椎把這位女學員當場踢倒在地,令在場的陪班阿姨和阿伯都驚愕(每位法輪功學員都有當地居委雇一個人去監視,同住,叫陪班),他們說不是親眼見到還不知警察這樣狠毒。第二天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領導來了不但沒有制止惡警,還把法輪功學員捆綁起來,強行灌食,用鐵湯匙撬開嘴、有人捏鼻子,有人還打,十多人對付一人,手段極其野蠻。有良心的阿姨和阿伯都偷偷在流淚,他們說原先不知是來幹甚麼,現在都明白是在迫害好人,領這些錢也是缺德錢,有的說準備去辭工。
流氓本性
一次,惡警林椎和彭維明又喝起酒來,到了深夜一~二點左右,他倆叫醒一個男法輪功學員到樓上女宿舍去,硬把男學員推進陳姨(大法女學員,六十多歲)房間,見陳姨和一陪班阿姨在睡,惡性大發的彭維明強行把男學員推到陳姨床上,幸得後來陪班阿姨和其他人員上樓去制止才停下來,事後好多陪班人員都找「六一零」頭目反映只有此等下流人才做得出來的事。
由於洗腦班的工作人員和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極其邪惡的迫害,使得有良心的人都極其厭惡它們,強制洗腦不得人心,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全部法輪功學員絕食抵制,要求無罪釋放,陪班人員也不願留在那裏,要求早點結束這些迫害,潮州「六一零」洗腦班徹底崩潰解散,法輪功學員全部無罪釋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大抓捕:刑訊逼供,濫用刑法
二零零三年五月,潮安縣的一個家庭資料點被破壞,在惡警的刑訊逼供下,涉及到潮安縣、饒平縣、潮州市區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牽連。其中十名被邪黨檢察院、法院以刑法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批捕和判刑:陳俊貂,女,四十九歲,被非法判刑八年。楊麗香,女,四十七歲,被判七年。陳冬蓮,女,被判五年。許瑞芬,女,四十八歲;佘俊清,女,四十六歲;林祥瑞,男,三十四歲;各判四年。謝祥卿,女,三十八歲;陳如珍,女,五十九歲;吳小宏,男,三十九歲;林繼海,男,三十八歲;各判三年。林幼娥,女,被非法勞教,至少六人被迫流離失所。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宣傳品合法。在現行法律中也沒有一條認定法輪功為「邪教」。從構成犯罪的四要素來看: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像);C、主觀方面(故意還是過失);D、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和程度)缺一不可,既然中國現行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也就是說,不存在犯罪客體。因此把法輪功誣陷為「邪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利用處理「邪教」的《刑法》第三百條和「兩高」司法解釋來判定法輪功信仰者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從而進行非法抓捕、拘禁、關押、判刑的各級警察,均涉嫌犯罪。
五、中共害怕真相
中共邪黨不但採用各種殘忍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還處心積慮的阻礙法輪功真相的傳播,繼續矇蔽和毒害世人。
據一位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人士講,二零零四年大年三十傍晚,廣東省潮州市各派出所都接到了上級的電話通知,說正月初一可能有法輪功人員給各派出所打電話等方式拜年,叫所有工作人員都不聽、不信、不傳。可見他們是害怕謊言被揭穿,害怕人們聽到法輪功真相。
二零零六年,據潮州電視台民生節目報導,在潮州市區及鄉鎮,由郵電部門主辦,110中心監管的兩百多個無線監控器已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據說,此監控器由潮州生產,叫「響馬牌」,能把二百多米遠的人說話的聲音聽清楚,並能把鏡頭拉近看清,如在眼前。這些「電子眼」分布在市區重點部門、重要路段、橋樑、車站、賓館等公共場所在潮州郵電大樓至各大街,大約五百米立一個。如:楓溪商業街立一個,到凱安娜建行旁又立一個,在郵電加油站還立一個。科技以人為本,可以給人造福、給人帶來便利,但這些電子眼主要目的不是為了保護潮州人民的安全,而是害怕真相傳播,監控法輪功學員、阻止他們講清真相、救度世人。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報導,大約四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貴興(男)在外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黨安裝在外面的監控攝像頭攝到,後被惡人綁架。據悉,至少有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是被攝像頭攝到而遭綁架。
六、中共毒害世人
潮州市「六一零」不僅直接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且在教育系統發放誣蔑誹謗法輪功的小冊子,毒害世人,尤其是沒有很強辨別能力的青少年學生。幾年來,韓山師範學院協同邪黨惡徒,積極迫害學院修煉法輪功的教職工和學生,多人被綁架、洗腦、遭受開除學籍、工職、非法勞教的迫害。韓山師範學院的校長更是在數千人的開學典禮上,聲嘶力竭的誹謗法輪功。
韓山學院以一代文豪韓愈為豪,韓愈曾說,「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然而潮州教育系統及韓山師院卻公然踐踏為師之道,恐嚇學生遠離「真、善、忍」,實在有辱為人師表的名號,也給學生的未來帶來災難。二零零七年韓山師範學院連續發生兩起學生跳樓事件,韓山師院對此極力封鎖消息,韓師的校長更是告誡知情學生不要聲張此事,以免落得個自己管理不善、影響學院評優的處境。
二零零六年,潮州市一家長發現學校向他的孩子發放一本叫做《崇尚科學,遠離×教》的小冊子,裏面全是歪曲事實、顛倒黑白,直接攻擊誣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內容,毒害學生。潮州市湘橋區雲梯小學在二零零七年底放寒假《致家長一封信》中也有誹謗法輪功的內容。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