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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王立軍的下場說明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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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原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現任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進入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尋求庇護,後走出美國領事館,被北京的國安人員帶走一事受到國人的關注。人們不禁在問:昔日在中共警界很風光的人到底因為甚麼事而遭此下場?表面上是因為他的貪腐以及在中共內鬥中被剔除,然而翻開王立軍在迫害法輪功方面的罪行,深層的原因便一目了然。

瘋狂迫害法輪功,步步升級

據明慧網披露,二零零一年,王立軍在遼寧省鐵嶺市任公安局局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他親自指示將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判刑;還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並唆使惡警使用警犬恐嚇、撕咬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王立軍在錦州任公安局局長,為了自己的名利繼續參與迫害。據營救法輪功學員數據庫顯示,遼寧錦州是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區之一,至少有五百多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抓捕關押,其中至少七十一人被迫害致死,此外還有三十多人被迫害致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他親自給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下指示,將法輪功學員李鳳秋在早晨上班途中綁架,直接送入瀋陽馬三家勞教。他給下級下達的抓捕理由是 「法輪功阻礙二零零八年開奧運會,頭頭腦腦都得抓起來」。(註﹕法輪功修煉沒有官兒當,沒有頭頭。)二零零八年二月,中共借奧運加強迫害法輪功,王立軍一馬當先,親自部署遼西三市(錦州、朝陽、葫蘆島)的統一大抓捕,一時間,惡警共綁架近一百名法輪功學員,現已有三人被迫害致死,其中錦州被綁架的學員人數最多,達三十多名,惡警搶劫錢物無數。王立軍因迫害法輪功得到公安部獎賞,拿錢讓他到美國公費旅遊一週。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王立軍被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由錦州公安局調任到重慶市公安局擔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自王立軍調到重慶以來,就在重慶對民眾推行文革式的洗腦。除了花費數億資金大搞紅歌會,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步步升級,在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後,王立軍為了撈政績、表功,給重慶市每個公安分局及下屬派出所下達「嚴打」指標,重慶每個公安分局及下屬派出所為完成指標任務可以不走任何法律程序非法騷擾、綁架、拘禁、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採取跟蹤、蹲點、強行撬鎖、破門而入、非法抄家、搶奪法輪功學員財物、書籍、真相資料等物品的流氓手段。所謂「辦案」的六一零惡人,公安分局、派出所惡警編造一個謊言的誣陷報告,就可以給法輪功學員定一個莫須有的罪名關進拘留所、勞教所、監獄進行非法迫害。奧運前後重慶市被綁架、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有二百四十多個。

二零零九年,重慶有一百八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十八人遭非法判刑,有七十六人遭非法勞教,有五人遭精神病院迫害。二零一零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數據有待統計。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六日重慶地區被迫害的情況據不完全統計,被綁架迫害的學員達三百四十幾人,其中有二百五十七人遭綁架,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勞教,有六十幾人遭到邪黨居委會或惡警的騷擾、恐嚇。大部份學員的家遭到惡警的搶劫。有些區縣甚至搞人人過關,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勞教所等黑窩迫害。為了「鐵桶式」的施展中共邪教的洗腦術,中共當局除了大量招編警察外,還收編了許多協警和社會閒雜人員充當打手,對所謂的重點人頭實行全天二十四小時跟蹤監控。據悉王立軍和薄熙來等還對中共邪黨保證,要把所謂的「2010-2012年轉化攻堅與鞏固整體仗」這個所謂「三年計劃」改為兩年,妄想在兩年之內對重慶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搜捕、洗腦等迫害,以撈取個人政治資本、妄想實現其骯髒的仕途晉升。這些數字還只是突破網絡封鎖在明慧網上報導出來的案例統計,遠不是迫害案例的全部。

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一名知情人士向大紀元透露了中共瀋陽蘇家屯集中營大規模秘密虐殺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並焚屍滅跡的驚天黑幕。消息傳出,全球震驚。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擔任警察,王立軍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二零零二年,此證人參與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被經過一個星期的嚴刑拷打、被強迫灌食,已經是傷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遼寧省公安廳某辦公室派了兩名軍醫,一名是瀋陽軍區總醫院的軍醫,另一名是第二軍醫大學畢業的軍醫,將該名學員轉移到瀋陽軍區總醫院十五樓的一間手術室內,在這名女學員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沒有使用任何麻藥,摘取了她的心臟、腎臟等器官。證人當時持槍擔任警衛,目擊了活體摘取這名女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全過程。

除了這位警察作證時的錄音和文字記錄,另外還有證據顯示王立軍直接參與了活摘器官行動。王立軍儘管沒有相應的學歷,卻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所研究員、國際法醫顱面鑑定協會副主席,其發表的論文也多是和法醫顱面鑑定有關的。在他官方簡歷中,卻有一段和他公安局長工作毫不相關的、任職期間取得的器官移植研究成果,叫作「在國內首次進行注射藥物後器官受體移植試驗研究」。在學術文章《注射藥物後器官受體移植試驗研究》中,從沒做過移植研究的王立軍也是作者之一,原因是若沒有他提供人體鮮活器官,移植試驗根本無從談起,這是否直接證明了王立軍參與了器官移植?

善惡有報,莫作中共的替罪羊

中國是一個有著上下五千年文明的古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使我們中華民族素有「禮儀之邦」的美譽。儒釋道文化交映生輝,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報應。《西遊記》講:人心生一念,天地盡悉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中共奪權六十多年來,給廣大民眾洗腦,大肆宣揚「無神論」,使一些人喪失了理性,不計後果的參與所謂的運動中。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一開始,對參與迫害者的惡報就如影隨形,特別是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機構內部,在直接綁架、關押、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幹警當中,在指揮、策劃迫害的政法委等部門,替中共賣命的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惡報頻頻:有的年紀輕輕、身強體壯的卻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的家庭遭遇種種不測;還有更多的得了絕症……。事實證明,在法輪功問題上,誰只要和中共江澤民保持一致,積極參與迫害,最後就會連自己的命也要搭進去,甚至還禍及自己的親人。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宣揚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任長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人員,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她乘坐的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汽車,車上其他三人都沒有事,唯有坐在後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長霞卻被撞死了,而且死後三天眼閉不上,她的妹妹都說她是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了。

熟悉中共歷史的人都知道,每次運動之後,中共都要拋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憤,那些「黨叫幹啥就幹啥」,以「執行命令」、「執行公務」為由,幫助中共作惡的人,隨時都面臨著卸磨殺驢的危險。其實在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也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文革期間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執行毛澤東的命令迫害老幹部。一九七六年文革結束後,新上任的軍委秘書長羅瑞卿等人要為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這時劉傳新已不能再說是毛澤東叫幹的、江青叫幹的,在追查開始前的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劉傳新就自殺了。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些看守員和審訊員,此外還清查出文革中「表現積極」的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對他們內部審訊後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單子不了了之。王立軍的例子也可以說明問題,雖然在迫害法輪功中風光一時,但是到了覺得他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就被無情的拋棄,淪為階下囚了。

罪惡逃脫不了正義的審判

二戰後國際司法界的一個例子或許可以說明問題:在六十多年前對德國納粹罪行進行審判的紐倫堡大審判一開始,所有納粹戰犯用同一個理由為自己辯護,這個理由是「執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執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是世界上共同信奉的法律古訓,因此所有納粹戰犯都有理由說:殺人是在執行法律,審判陷入僵局。德國著名哲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律問題上有個非常精闢的論述,他說:「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類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惡法,惡法非法也。」他的這一思想被法官們接納並達成共識:納粹戰犯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種罪惡。再次開庭,法官們以惡法非法的原理駁斥了納粹的辯護理由,紐倫堡審判才得以順利完成,並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加者判處了絞刑。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不論以何種形式制定了甚麼「法律」,或者採用已有的法律,都是嚴重的踐踏人權,從根本上毀壞人類的道德,就其本質而言是一種遠超納粹惡行的犯罪。也就是說,這些所謂的「法律」本身就是惡法,其立法過程就是其犯罪的過程。近幾年,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三十餘名中共高官因為迫害法輪功,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王立軍的被捕,也是他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中共一直用謊言和暴力來維持其統治,在一次次政治運動中共造成八千萬善良百姓的非正常死亡,遭到上天的清算是中共逃脫不了的命運,所有加入過中共及其附屬組織的人,如不退出也難逃脫厄運,為了自救,全球已有超過一億一千萬人宣布退出黨團隊,不再與邪黨為伍,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那些沒有認清中共本質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要停止作惡,退出中共,用行動救贖自己的生命,時間不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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