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鳳,河北省保定地區淶水縣永陽鎮政府工作人員,原任永陽鎮司法所副所長,法律服務所所長。劉秀鳳因堅修法輪大法,曾多次被政府和公安機關強制洗腦和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因血壓太高被勞教所拒收,淶水縣六一零指使淶水縣公安機關把她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一年,並強制她的丈夫劉君(永陽鎮黨委副書記)與劉秀鳳離婚,離婚後劉秀鳳沒得到一分錢的財產,沒有居住的房屋,單位開除她的黨籍和工作,連基本生活費都不給,劉秀鳳被非法關押在淶水縣看守所一年後,淶水縣六一零、公安機關、看守所不管劉秀鳳血壓高、身體虛弱,隨時都有腦血管崩裂死亡之危險,繼續關押。劉秀鳳經強烈抗議才走出看守所。
闖出後劉秀鳳無家可歸,身無分文,過著流浪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淶水縣邪惡的六一零、公安局仍對她進行迫害,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晚對劉秀鳳綁架,綁架後又勞教三年。這次由於劉秀鳳血壓太高,左腎功能衰竭,右腎在她二十八歲時就已經切除,身體虛弱而勞教所拒收。可是淶水縣六一零、公安局置劉秀鳳的生死於不顧,又對她非法繼續關押。
中共江氏邪惡集團對劉秀鳳的非法關押已經構成犯罪,對她的基本人權造成了嚴重的侵害。二零一一年三月,也是「兩會」召開的時候,她去北京打工被劫持。不怪有人說,中共邪黨每年的「兩會」成了人民災難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