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公安局陳國緣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遭惡報死亡
陳國緣,男,荊州市荊州區公安局原一科(國保)副科長。一九九九年以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一年得肝癌,後來有所醒悟,知道遭報應了。法輪功是好功,不應該迫害法輪功學員,但為時已晚,陳國緣於二零一一年死亡。
北京天堂河勞教所警察楊殿晨被判刑 妻子得胃癌
二零零五年左右,一位北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北京天堂河勞教所,遭到了勞教所警察用暴力「轉化」迫害。惡警們拼命毆打該法輪功學員,三天時間竟將他活活打死。該法輪功學員的哥哥,在邪黨司法部門工作,看到弟弟的遺體後,悲憤不已,拒絕勞教所私下給錢的解決方案,堅持將惡警告上法庭,最終,五名惡警被判刑,隊長楊殿晨被判刑十三年,最低的二年。
判刑後楊殿晨的妻子(也在天堂河勞教所工作)不服,說上級規定對法輪功人員「打死算自殺」,要上訴,勞教所與她協商後,給她提了工資、當了一個大隊長,她才同意不上訴,可她當大隊長沒多長時間,就得了胃癌,痛苦不堪。楊殿晨入獄後,也不服,監獄給他減刑到七年,現在已經獲釋,在家照顧得了胃癌的妻子。
希望那些還在跟隨中共作惡的警察聽到此事後,好好想一想,懸崖勒馬。中共幾十年來一直採取裹挾群眾鬥群眾的方法,不同時期又將作惡者拋出,最終幾無善終者。比如,毛澤東在延安整風時利用劉少奇整週恩來,文革中又勾結周恩來整劉少奇;文革初始,學生們被發動起來鬧運動,很快又被拋棄到農村當知青;文革中警察們被利用作惡,文革後那些手上有血債的又被拋出槍斃,然後給其授予烈士稱號……這樣的例子很多,而且,即使人不清理,天理昭昭,老天又怎會放過那些作惡的人呢?
大連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遭報實例
李廣敏,男,三十八歲左右。九九年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時,在大連金州區公安局亮甲店派出所工作的李廣敏,就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旬,有一王姓女法輪功學員在市場發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當時李廣敏把這位女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大連金州區公安局亮甲店派出所,從一樓把她踢到二樓,同時還殘忍的用電棍電她。
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好人必遭惡報!不到一個星期,李廣敏騎摩托車出了車禍,把腿撞斷了。後來,李廣敏調到大連金州區光明路派出所,還不醒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李廣敏又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他竟蠻橫的不讓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