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年的修煉中,最深的體會就是,平穩的做好三件事,在向內找修心性上下功夫,用自身的行為證實大法的美好,從做一個好人做起,從日常生活的點滴做起,遇事找自己,守住心性,從學法中認識到了就歸正。
比如「欠債要還」(《轉法輪》〈第三講),「我不主張你們貸款,千萬不要欠債。大家不要欠債。」(《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這方面的法理師父在多處講法都提到了。明白了這層法理後,把自己當常人時搞傳銷和離異丈夫欠的錢,共7400元在年前年後都還了。整個還錢的過程就是剜心透骨去執著心的過程。
得法之前,我身體狀況非常不好,為了尋求治病,參與了一種傳銷活動,在九六年,賣給了老家從小的同學(很要好)倆口子一部健身機器,3900元,事後早忘了,尤其修煉後很多常人事真的忘了。前兩年回老家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同學提起這台機器的事,男同學直接就問我,是不是又發展下線呢!不太樂呵,我坦率的告訴他們真的忘了,如果是真的我會把錢還給他們,我是修大法的,我不能坑人。
回來後仔細的回憶,是有這麼回事,雖然這是修煉前的事,也不能推的一乾二淨。師父早在講法中就告誡過:「大法弟子不能幹壞事。傳銷西方社會裏現在都沒有了。那個東西就是騙人,層層扒皮,越往後的人受害越重。」(《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因為自己上當受騙,而阻礙他們得救,也許他們對應的宇宙天體有無量無計的眾生呢!得歸正自己。以自身的行為證實法。
法理清晰了。但真正往外掏錢的時候,就犯嘀咕了,是全給還是給一半,他們當時要是不同意要,我也不能強給呀。就用人的理來衡量了,到底這錢該還不該還,這個利益之心、佔便宜的心、不負責任的心都冒出來了。更狡猾的人心就是用大法的資源來掩蓋,找藉口。表現是找周圍的同修交流,讓他們說出不還錢的理由,回想起來真是汗顏。真是「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心裏明白了,就是不願意往外掏錢。這些年,由於自己想出國,被騙了二萬多元,這些錢幾乎都是借的,為了還這些錢,又出租房子,又打工的,好不容易還平了,剛喘口氣,又要還錢,心裏不是滋味,可自己是大法弟子呀?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創造未來,都是給未來人作參照,得為未來人負責,為大法負責。師父告訴我們:「因為你們是大法修煉,一切都應該是最偉大的、最純淨的,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不只是你個人修煉,還要考慮到法,還要考慮到將來新的生命,同時呢,還要考慮到未來的生命形式。因為你們在給他們奠定基礎,所以我們的路一定要走正。今天你們做了甚麼,將來人會去說,大法弟子當年就這麼幹的,那麼很多事情看來就是很主要的。」(《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法理更清晰了,明白了這些法理後。今年七月份,我專程回老家把錢還給同學了。當時顧慮她不收,把4000錢給她放衣櫃裏了,回來後打電話告訴她,當即她不知說甚麼,只是哭,過後來電話說沒想到,我告訴她,我對自己的行為要負責,我這樣做是師父讓的。因為我們的做人標準很高,比雷鋒要好不知多少倍,師父對我們的要求很嚴,而且每個大法弟子都會這樣做。她當即表示要看書了。
還有離異十多年的丈夫欠的錢,錢雖然不是我借的,也沒花著,但是那些人見到我就說:「這錢不能還了吧?」這句話聽得我耳朵都快出繭子了,由於自己用常人的理來衡量,也沒想這錢我應該還。一天學《轉法輪》「欠債要還」這句法在腦子裏很強烈的一震,我覺得很奇怪,就在想,也不欠誰債啊?怎麼回事呢?聯想到前夫欠的錢,如果這事與我沒關係,人家不會一見到我就提錢的事?
三界內的理是反理,大法弟子應該用正理看問題呀!這錢雖然我沒花著,是沒離婚前借的,不能說與我沒關係呀?這麼多年人家總提這事,能說沒傷害嗎?再說老百姓攢點錢那麼容易呀!又不是小數目。嗨,自己悟性太差,人心太重。哪有偶然的事呀?
當我把錢還給他們時,他們很驚喜,以為這錢石沉大海了,其中一家說:「大姐,是不是因為你是煉法輪功才還的?」我肯定的說:「是」。另一家說:「煉法輪功的和別人做事就是不一樣」。我告訴他們:「我師父讓我們『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轉法輪》)」其實這錢早就該還你們,是我沒做好,拖了這麼多年,很抱歉。同時有三人高興的三退了。
在整個的還錢過程提高了心性,暴露出的私心、利己心、爭鬥心、埋怨心、怨恨心、推責任心、得失心、為自己辯護心、愛面子心、怕別人說的心,當這些骯髒的人心被無邊的大法法理溶化時,甚麼也不是,真的甚麼也不是!前些年一出門就怕碰到那些人提錢的事,跟做賊似的,這回好了,真是無債一身輕啊!這一顆顆人心真的是一根根纜繩,一把把鎖,去掉一顆人心,就砍斷一根纜繩,就打開一把鎖。就解脫一點,就輕鬆一點哪!
現在,再也不為欠錢的事徘徊了,輕輕鬆鬆的發彩信打電話救人了!
這些認識只是所在層次的認識,如有偏頗請同修慈悲指出。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