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瑞榮與妻女攝於馬來西亞。 |
吳瑞榮希望在馬來西亞有個自由的環境,可以履行他們的信仰和言論權利 |
根據當事人之一法輪功學員吳瑞榮介紹,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他在馬來西亞旅遊景點獨立廣場向中國遊客講述法輪功的真相時被警方扣押。吳瑞榮被帶回警察署並被拘留十四天後,警方根據刑事法典第353條,向法庭提交控訴,指他妨礙公務和踢警察的腿。
吳瑞榮澄清警方的說法有違事實,當時是警方在調查時用腳踩住他的小腿。有證人拍下了當時他小腿受傷的照片。經過將近一年時間的過堂和審訊,推事庭在今年六月初裁決,吳瑞榮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53條,刑罰是監禁一年。吳申請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訴,法庭允許兩個馬來西亞人做擔保,繳付一萬令吉(約美金三千餘元)保釋候審。
吳瑞榮說:「我來到馬來西亞後,一直認為這是一個尊重人權,言論自由的國家,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感到很驚訝。首先,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自從開始修煉,我事事以『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從不說謊,也不罵人打人。」
「其次,我是一名受聯合國難民署保護的難民,只是暫時留在馬來西亞,在社會上屬於弱勢群體。另外,我去獨立廣場講法輪功真相就是為了讓大眾了解我們,不要聽信中共的謊言,怎麼會襲警?」
林濤 |
另一位身在馬六甲的法輪功學員林濤,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在馬六甲景點古城門炮台向中國遊客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警方扣押。二月二十三日,控方根據「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的第4(1)(b)和第5(1)條,控訴林濤分發含妨害社會治安圖片和內容的傳單,以及派發沒有印刷准證的材料。馬六甲推事庭於九月六日聆聽了控方的開案陳辭。
讓中國人了解真相 喚醒良知
林濤表示,他和吳瑞榮兩人只是履行他們的言論自由,讓被謊言矇蔽的中國人知道真相,同時呼籲各界人士幫助制止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在過去的十多年時間裏,因為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堅持向更多的人講真相,喚醒了許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警察的良知,使這些人不再充當中共的打手。另一方面也在得到國際社會和世界各界及政府的支持下,先後營救出無數法輪功學員的生命。」
他還說:「我們是受迫害的人,就像一個被害人在向人們講述自己被害的事實,無論在哪裏,誰都不應去阻攔,這是人最起碼的生存權利。」
針對這兩個訴訟案,吳瑞榮覺得案件發生在馬來西亞是值得人們去關注並找出真相的。「很多細節可以看出,有關當局只是為了不影響外交關係而做出一些舉動。但是,短暫的利益和正義的力量是無法相比的。」他們相信,這些干擾的發生,是因為有來自上層的壓力。林濤說,有馬六甲的警員告訴他們,警方採取行動是因為有來自馬六甲觀光局的投訴。此外,也有警方高層表示不希望看到法輪功學員在景點的活動。
儘管面對這些阻撓,他們兩人都表示這並不會影響他們繼續講真相的決心。林濤說:「在迫害還沒有停止之前,我們會一直堅持下去,通過各種渠道讓更多的人了解我們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的殘酷迫害。」
希望更多人站在人道主義上提供幫助
他們兩人表示,近月來他們不斷給海內外的人權團體寫信、遞交備忘錄,希望能有更多人協助他們,站在人道主義上提供幫助。
吳瑞榮最後說:「馬來西亞是法治社會,也不乏正義之士,我非常確信此案終會有一個圓滿的了結。希望警察、律師和法官能夠從新看待此案,有一個公正的宣判。」
吳瑞榮原是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機;妻子雷映群是湖南衡陽市金屬材料總公司會計;他們有一個乖巧聽話的女兒。因為吳瑞榮夫婦不願放棄煉法輪功,夫妻倆先後被強行開除工作;吳瑞榮被中共公安、國安、六一零辦公室先後綁架了六次之多,非法勞教兩次,有四年多的時間是在監獄裏的酷刑折磨中痛苦地度過;他妻子先後被綁架過七次,有一次非法判刑四年。他們在被關押期間,有幾次差點被公安、獄警和犯人打死。為擺脫迫害,吳瑞榮一家來到馬來西亞,申請聯合國難民。
今年四十一歲的林濤,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至今,他的父母和妹妹、妹夫都修煉法輪功,父親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非法取締法輪功後,因為害怕和被電視上的謊言矇蔽而停止修煉,妹妹、妹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抓捕過幾次,至今仍被監視。林濤曾在日本工作三年,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回中國時因攜帶法輪功書籍、錄音帶等資料而在中國青島海關遭扣押,有關法輪功的書籍和錄音帶等資料全部被沒收。二零零五年七月,林濤從中國山東應聘來到馬來西亞柔佛州的一間印刷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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