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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攔律師出庭 黑龍江依蘭縣法警被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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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依蘭縣法院八月二十一日開庭對法輪功學員呂鳳雲、費淑芹、陳豔、姜連英進行迫害,其中費淑芹在法庭上休克,被「120」救護車送醫院搶救後又被拉回法庭繼續迫害。依蘭縣法院為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使盡了下三濫的手段,包括非法搜查、威脅。

鑑於依蘭縣法院法官不獨立辦案,法警卻「獨立依法」對律師安檢,並囂張欲打律師;依蘭縣檢察院檢察官不依法監督,卻派法警到法院門口揚言「脫下警服打律師」;北京律師藺其磊控告法警高振倫、封建清知法犯法,涉嫌濫用職權罪,並要求將二人開除,以維護司法機關形像。

下面是控告狀:

控告狀

控告人:藺其磊,北京市瑞凱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被控告人:高振倫,男,依蘭縣法院法警
被控告人:封建清,男,依蘭縣檢察院法警

請求事項:請依法追究二被控告人的知法犯法,涉嫌濫用職權罪的法律責任,並將二人開除出法警隊伍,以純潔隊伍,維護司法機關形像。

事實和理由:

2013年 8月 21日13時,我和另外兩名律師到依蘭縣法院出庭為當事人辯護,……我們到達法院欲進法庭時遭到把門的五、六個法警阻攔,有依蘭縣法院法警隊長高振倫、檢察院法警封建清等,他們要非法搜查律師的包,企圖達到刁難、威脅、羞辱律師的目的。

五十多歲的依蘭縣檢察院警察封建清粗暴、蠻橫不講理叉著腰、手指著律師們說:你必須得接受檢查,不接受檢查你出去!並揚言要脫下警服和律師到門外去比試比試。法警隊隊長高振倫更用誣蔑的口氣對律師說:誰知道你背的是啥?你要背的是炸藥呢?你背炸藥怎麼整?就你這樣我見的多了,我脫下這服裝我打你這個樣的……

在二人囂張叫嚷時,依蘭縣法院副院長孫柏慶和庭長張安克從法庭裏推門而出,張安克聽了一會之後叫律師拿出手機、照相機、錄音器材。這時封建清咬著牙大喊:必須接受檢查!

我看情況做出讓步說:張安克庭長說只把手機、照相機、錄音器材拿出來就行了,你們不許翻我的包,拿我的東西。高振倫還堅持要求搜查律師的背包,並說是「按照法律規定「。我們說:你們違法這樣搞,口口聲聲說按法律辦事,就算是有內部文件規定要對律師安檢也行呀。高振倫拿不出內部文件,惱羞成怒,對律師大吼大叫說:審判長張安克也管不著我!我要不穿這套衣服我就……還用手指惡狠狠的點著我咬牙切齒的威脅說:「就這麼規定的,愛哪告哪告去!你愛進不進,不進就出去」。我說「你沒權利不讓我在這站」。高振倫就衝出安檢門揮拳向我打來,幸好被在場的人攔住將他勸回安檢門內。在此過程中,依蘭縣法院副院長孫柏慶始終在現場,一直默視手下法警的違法行徑、惡言惡語。法院、檢察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人,法院、檢察院應該公開道歉。

綜上,二被控告人的行為不但觸犯了法律,而且還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像,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始終堅持從嚴管理隊伍要求,來管理隊伍。我們要求省、市法院、檢察院啟動問責程序,追究二被控告人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的行為,他們兩個都揚言要脫下警服要打律師,那就請上級領導把他們開除出法院、檢察院的隊伍,因為他們沒把這身莊嚴的警服當回事,沒把警察的職責當回事,以維護司法機關的尊嚴和形像。上述處理結果,請及時告知,以便視處理情況再做決定。

此致
法院
檢察院

控告人:藺其磊
20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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