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法輪功學員劉會雲、王桂花到寧城縣天義鎮集市講真相,被一攤主惡意舉報,打110 電話,致使二人被三個警察和縣國保大隊副隊長邢作禮等三人綁架到縣拘留所。
惡警並對二人進行了非法抄家,搜走了所有大法書,還有用於講真相的手機、破網小光碟、條幅、收音機等物品。
七月二十八日又有三輛警車強行劫走了她們的全部播放新唐人的器材。
二人從開始的行政拘留轉入刑事拘留。據悉,縣公安局把劉會雲、王桂花的案件上報赤峰市,但被退回,可縣公安局至今仍不放人,繼續迫害。
據了解縣法院於十月十五日開庭,情況不詳。但得知當局在十二月十九日給二人非法判刑。劉會雲被非法判刑兩年,王桂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而且沒有通知兩家的任何親人,沒有給兩家人任何手續。通過各種渠道才了解到二人已被非法判刑。
七月被抓,現在已是寒冬,家人連一次面都不得見,真不知二人在拘留所遭受怎樣的迫害。
在惡首周永康、六一零頭子李東生被抓的今天,在作惡者惡報臨頭的今天,寧城縣公檢法仍一意孤行,與民眾為敵,我們為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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