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林。一九九七年,我和妻子劉秀琴因病走入法輪佛法修煉,以「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戒掉了不良嗜好,從此家庭和睦,身心健康、道德提高,善於為他人著想。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我們卻遭到中共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向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以高壓、強權殘酷迫害,致使好多不明真相的人向法輪功學員落井下石、歧視、作惡。我們在不公正的對待下,走向信訪局,向政府與世人講清真相,表達自己的心聲,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益。但是卻遭到非人的對待:被關押、入室搶劫、村裏不讓居住,強行被趕出自己的家門,給親屬施加壓力,不容許在親人家居住,人們也不敢靠近怕受牽連。我們想找工作,可是身份證被扣押。冬天寒風刺骨,我們只能天當被、地當床露宿街頭、野外,被逼迫到乞討的地步。
一天,我正走在公路上,被山東聯防隊惡徒攔截、搜身、關押。後被遣返回大同看守所。在看守所,惡警唆使犯人毒打我,每天晚上被迫「粘牆睡」──就是不穿衣服,身體擠貼在潮濕冰冷的衛生間的牆上,用身體把牆溫熱。白天,一身單衣在十幾平方米的放風場挨凍。
後我被劫持到太原勞教所非法勞教。幾個月後,我就被迫害的皮包骨,行走困難,器官衰竭,全身顫抖,生命垂危。
這時,我妻子因發真相資料,被劫持到太原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我從勞教所出獄回家後,身體虛弱的經常休克,說一句話得緩幾次。還被邪黨人員二十四小時監視、騷擾、限制人身自由、家中常被斷電,惡警入室隨便翻箱倒櫃。
十四歲的兒子向我哭訴,父母被非法勞教期間,他沒有生活來源而失學,被人欺辱、歧視,幾天沒飯吃,流浪街頭,在別人的飯桌旁,吃人家剩下的飯……看到兒子的衣服髒得油光錚亮,我不由得辛酸。好心的鄰居們說:你們被抓走後,孩子差點餓死,我們看他可憐,經常叫他來家吃飯。也有不明真相的人說:不要管他。
在我回家一年後,妻子從勞教所出獄。她的單位化工廠保衛科科長龐明國與「六一零」人員范衛國派四組人:每天監視、騷擾我們,夜間敲門、砸窗。我與他們理論,惡警說共產黨給錢,叫他殺人他就殺。
二零零八年,大同礦務局同泉分局與化工廠龐明國,以開奧運會為名,又將妻子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而我在這十餘年間,找過幾次工作,可是都被警察攪黃了。
為甚麼不讓我們做好人?天理、道德、良心何在?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法輪功學員修心守法,奉行「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沒有錯。做好人無罪,信仰自由,應受法律保護。為此,我們要尋找正義律師, 理直氣壯控告惡人,伸張正義,討公理,讓正義良知再現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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