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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李美珍被中共偷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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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珍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被綁架。近日,李美珍的家人才了解到,李美珍被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判刑四年。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上午,上海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珍、榮惠君、翟巧英在徐匯區向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時因被人誣告遭上海市徐匯區田林新村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之後,三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徐匯區看守所中。

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李美珍家屬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李美珍的律師。該名律師稱:李美珍很好,請家屬們放心。但家屬們確定,之前並未曾為李美珍請過律師,該律師應該是地方法院內部指派的。

二零一三年二月,中國新年後,李美珍家屬按照上回留下的手機聯絡號碼數次給那位律師撥打了電話,希望能知道親人的具體情況,可是對方律師迴避了,一直沒有接聽家屬的電話。該名律師的手機號碼為:13918165328。

由於長時間沒有得到消息,李美珍家屬十分著急,終於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前往徐匯區看守所質詢。終於有好心人看不過去向家屬透露:李美珍已經被私下判刑了,判了四年。

家屬質問:為甚麼被判的刑?她沒有罪,甚麼人給你們權力判的刑?對方答曰:人現在雖然還在徐匯區看守所,但已經被徐匯區法院接管了。並透露李美珍不服判決已經提出上訴,要家屬自己向法院問詢。

李美珍家屬在焦急之下又匆忙趕去了上海市徐匯區法院,向法院質問:憑甚麼在公民無罪的情況下隱瞞公民家屬私下判刑了?法院給出的答覆是:誰叫她上訴呢?還隱晦的指出,既然不讓勞教當然就得直接判刑啊,有問題找上面去,都是上面關照的。隨後就再也不予任何回答了。

李美珍的家屬認為既然李美珍遭到了這樣的迫害,其他兩位也還沒有消息的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很有可能是一樣的。家屬現在十分的擔心,吃不好睡不好,他們想不通為甚麼一個人想做好人,勸別人也做好人的人,在澄清被惡人歪曲的事實的真相時,會被上海政府如此陷害。並且這個陷害還是從執法機構到司法部門共同參與了的,誰給了他們這個權力?這是違法!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是知法犯法,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家屬認為,即使是平民百姓,黑白對錯還是分得清的。他們沒辦法知道所有參與其中的人員名單,但還是盡力查找到了幾個部門的負責人的信息:

1.上海市徐匯區田林新村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柳州路田林14村120號
電話:021-64366396/64754402 派出所負責人:所長 曹新平
2.上海市徐匯區法院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宜山路188號 電話:021-64680966
法院負責人:院長 郭偉清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那個沒有正義感和缺乏職業最基本的道德素養的律師,那位手機號碼為13918165328的律師。經網絡搜索,發現那位律師的真實身份為:上海市徐匯區華夏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許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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