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
梁東,男,39歲,雲南昆明人,原廣東省信息中心下屬企業廣東志弘信息系統監理有限公司員工。羅小娟,女,31歲,廣州市海珠區人。2010年8月21日晚上,梁東、羅小娟夫婦在餐廳吃完飯,剛出餐廳,即被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的惡警綁架。
當天晚上,惡警非法抄了他們的家,搶走了他們家的幾台電腦、電子書、大法書籍和資料等。第二天,梁東、羅小娟即被送到了越秀區看守所。他們不配合邪惡的迫害,不斷地給警察和犯人講真相。
非法判刑
惡人誣陷梁東、羅小娟夫婦持有法輪功材料,「很頑固」,企圖重判他們。最終,越秀區法院以羅小娟隨身帶有大法資料,和他們家有大法資料和書籍為由,以非法持有的名義誣判梁東有期徒刑三年,判羅小娟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第二次開庭前,法院要求羅小娟的媽媽寫一份擔保書,才同意放人。開完庭當天,羅小娟即取保候審回了家。
嚴密監控、竊聽
羅小娟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時間裏,遭受了很嚴重的精神迫害,剛回家的時候,精神狀態很差,回到小區附近,都想不起自己的家要往哪個方向走。回家很長時間後,精神才恢復了正常。
自從羅小娟回到家後,惡人對她和她家人的迫害並沒有停止,對她進行嚴密的監控。上訴的終審判決下來之後,海珠區司法局以羅小娟是「緩刑人員」,要求戶籍所在地海珠區公安分局下的新港街辦事處司法所「接收監管」羅小娟。新港街辦事處司法所怕羅小娟在緩刑期內「出問題」,要承擔責任,不想「接收」羅小娟。
直接負責此事的惡警宋岩波欺騙羅小娟和她媽媽,說羅小娟因不住在戶籍所在地(當時住在佛山南海區大瀝鎮她媽媽家裏),需要提供住址證明,要羅小娟的媽媽提供房產證的複印件和寫一份所謂的同意書說同意羅小娟住在那裏。後來從海珠區司法局和律師那裏了解到正常的程序,並不需要這樣。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讓羅小娟的媽媽用房產來做擔保,讓實際居住地的警察來監管。了解真相之後,羅小娟的媽媽拒絕提供房產證的複印件。
新港街辦事處司法所要求其在三年的緩刑期內,每兩個月到新港街司法所報到一次,並交「思想彙報」,每月電話「彙報」一次。每半年做一次所謂「鑑定」,只能在居住城市活動,外出去其他城市,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此外,還要其遵守所謂的緩刑規定,如不能再修大法,不能接觸大法弟子,不能隨便發表言論,未經同意不能接受媒體採訪,不能接見外籍人士、不能隱瞞住址等等。如不按他們的要求做,輕則收監,重則加刑,所謂的「新舊罪並罰」。所長還恐嚇她說一個月聯絡不上,就上報法院(收監)。
新港街司法所監聽了她和她所有親屬的電話,對她進行監視住所和外出跟蹤監控,連她不住在一起的親屬都被跟蹤。此外,還趁羅小娟外出的時候,多次非法進入她家在她家安裝了竊聽器,翻她家的東西,並盜走了她家的一些物品。同時還監控了她的銀行賬戶。她媽媽在附近開的小商店也被邪惡監視,惡人經常派一些流氓去她媽媽的商店鬧事。羅小娟和她的家人不堪迫害,後來搬回了廣州居住。但邪惡對她的迫害並沒停止。
孩子遭打擊和傷害
梁東、羅小娟夫婦被綁架的時候,他們的兒子梁錦峰才三歲,他們一家三口原本生活的很幸福。對於突如其來的變故,小孩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和傷害。他們夫婦被綁架後,小孩由體弱多病、又無收入來源的外婆撫養。孩子幾乎天天都哭著要外婆帶他回原來居住的房子去找爸爸媽媽。自那以後,原本天真活潑的他變得沉默寡語,脾氣暴躁,不願與人交往。在幼兒園時,經常坐在椅子上發呆,或獨自流淚。老師問他怎麼回事,他很傷心的流著淚說想爸爸媽媽。
近期司法所惡警騷擾、恐嚇
二零一三年三月份,還沒到所謂的報到時間,司法所的惡警即提出要去羅小娟家所謂的「家訪」,並確定她的住址。
三月中旬,司法所的所長馮秋培和惡警宋岩波來到羅小娟的家。剛坐下,就拿出照相機要給羅小娟照相,被羅小娟拒絕後,拿出一份事先就打印好的攻擊大法的所謂「思想彙報」讓羅小娟簽名。當時,所長還很邪惡並誣陷說羅小娟不去報到,不遵守規定,不簽名就上報法院等。羅小娟當即指出他們作為父母官,不能隨便誣陷老百姓。不是自己不去司法所,而是他們說要來,不用自己再去,並拒絕簽名。所長惱羞成怒,並恐嚇羅小娟說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做就要上報法院。
最近,羅小娟的媽媽回佛山南海大瀝的家住,4月5號的晚上,惡人在半夜趁她媽媽和家人睡著後,非法進入她媽媽家中,盜走她媽媽包裏的電話本。除電話本外,家裏的貴重物品無一丟失。
目前,梁東還一直在四會監獄遭受迫害。
參與迫害的人:
新港街司法所經常和居委會的人及片警上門去騷擾轄區內的大法弟子,把沒「轉化」的大法弟子送去洗腦班,並到洗腦班參與「轉化」大法弟子。
新港街司法所地址:
廣州市海珠區江怡路225號新港街道辦事處司法所
司法所所長:馮秋培
司法所負責監管羅小娟的惡警:宋岩波 電話:13535467566
司法所辦公電話:020-34296181
片區警察:鄒亮 電話:13710615016
新港街金雅社區居委會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濱江東路54號102房
居委會主任:林春華 電話:84048578
越秀區法院宣判梁東和羅小娟的法官:黃瑩 辦公電話:83009162、83009178(如上報法院收監還得經過這個法官)
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所長辦公室電話:020-34451863;
新港街派出所電話:020-84198060
廣州市海珠區610(請同修提供相關人員的名單和電話)
廣州市海珠區司法局(請同修提供相關人員的名單和電話)
佛山市南海區610 (請同修提供相關人員的名單和電話)
四會監獄的電話:0758-3301012、0758-33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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