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康昌江,黑龍江省雙城市第三中學語文教師,高級職稱。自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以來,嚴格按著「真、善、忍」要求自己,在教學工作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長年從事高三語文教學工作,經他所教的學生語文高考成績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最高分達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滿分),這對於一所普通高中來說,不能不說是個奇蹟!
康昌江為人師表堪稱表率,從來不收受學生家長的禮品,無償為慕名而來的學生補課。這些事實都是有口皆碑、有目共睹、有據可查的,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可以作證。然而就是這樣一名優秀的教師,卻遭受中共的迫害,現如今正在中共邪黨監獄裏蒙冤受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 十幾個穿便衣的人非法闖入康昌江家裏,無人出示警察證和搜查證,也不說明身份,不由分說,就把康昌江和來此做客的葛欣分別銬在椅子上。康昌江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一個警察(後來知道的)說是中央來的。後來雙城站前派出所的片警過來,康昌江才知道他們是警察。
他們在康昌江家裏亂翻亂搜,又多次把康昌江推到電腦桌前擺拍照片,以致非法審判時所謂的證據涉及到康昌江的照片都是此時擺拍的,都戴著手銬。搜查完後, 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兩名刑警劉衛東、姚仁庫就把康昌江和葛欣綁架到雙城市公安局刑警隊。
他們把康昌江帶到二樓右側的一個房間,先將康昌江「背銬」到椅子上,然後就對康昌江拳打腳踢,逼其說出自己並不知道的事情。他們用手掌和拳頭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臉,直擊康昌江的嘴部,還用手猛揪康昌江的頭髮轉著圈掄其頭部,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後用水將康昌江澆醒後,接著拳打腳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
酷刑演示:用一根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的雙手的手銬中間 |
後來他們又把康昌江從椅子上提起來,用一根「鎬把」(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康昌江的雙手的手銬中間,劉衛東和姚仁庫兩人各執「鎬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將康昌江從平地上抬起來,持續幾分鐘後再放下,然後再抬起來,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
就在他們對康昌江刑訊逼供期間,有一省公安廳領導模樣的小個老頭進入房間,康昌江向他反映其牙被打掉了!可他卻對康昌江說:「你是法輪功,打你也活該!」這個小老頭離開房間後, 劉衛東、姚仁庫一面接著打,一面對康昌江說:「你還敢向我們領導告狀……」他們打康昌江打得就更狠了。
在這個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領導的授意下, 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的刑訊逼供共持續兩個小時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傷害: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上下牙僅剩下四顆),口腔中存留的牙齒均已鬆動,右眼視力明顯下降,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原來是一點五的視力;右耳聽力受損,堵上左耳,右耳聽不到外界的聲音;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
十一月十三日傍晚時,他們停止了對康昌江的毒打,為康昌江做了被非法抓捕後的第一份筆錄(筆錄上有兩個人的姓名),之後,他們就把康昌江從雙城市刑警隊帶到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當晚值班醫生見康昌江滿嘴是血,拒不接收。他們讓康昌江用水漱一下口後,又將康昌江帶到值班醫生處。
值班醫生對康昌江查了半天也沒有查出其到底被打掉了多少顆牙,他就讓劉衛東和姚仁庫兩人送康昌江去哈爾濱第五醫院處置。康昌江原本上了車,但不知道他倆與值班醫生說了些甚麼,康昌江最終還是被叫下車,迷迷糊糊地填了入所體檢表後,被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接收。
在進入監室前的例行搜身檢查時,康昌江在二樓的管教接收登記上留下了「牙掉了」的記錄。因為,康昌江當時的意識裏只知道牙疼,進入監室的第二天才清楚的知道上牙只剩下了四顆,下牙也掉了四到五顆,餘下的牙齒都已經鬆動出血,全身感到劇痛無比……
康昌江自遭到了刑訊逼供造成人身傷害後,就一直沒有間斷的向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控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開始,康昌江就向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處長、宋主任、盧軍、姚守軍以及省公安廳楊警官等人提及,他們或置之不理;或者叫康昌江「不要再提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康昌江又向雙城市檢察院的鄒慶吉提及此事,他非但不做記錄,反而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開庭審理之中拿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康昌江從哈爾濱第一看守所轉回雙城看守所時的「入所體檢表」予以否定,真是無恥至極!
康昌江從哈爾濱轉回雙城非法關押時,根本就沒有進行體檢!當日接收看守所人員只不過對康昌江做了例行公事般地健康與詢問,所謂的「入所體檢表」上只留有康昌江曾經患過「心肌炎」的記錄而已。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康昌江又向雙城市人民法院的胡業林提及,並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法庭上再次當庭提出。但身為審判長的胡業林卻以康昌江提供的「時間」「地點」「姓名」等不詳再次否認。
只要查一下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十八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對康昌江所做的兩次提審筆錄,就能查到那兩名刑警的姓名,查到了這兩個人就能知道他們的領導(小個老頭)的姓名!如果再去雙城市刑警隊調一下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的監控錄像,就能夠驗證出康昌江說的是不是真話了!
但是胡業林並沒有做出休庭調查的舉措,僅憑公訴人鄒慶吉、張振庭的一面之詞,就強行判決康昌江重刑十四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康昌江又再向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刑二庭的張國棟審判長及書記員付海濤提及,但是他們的冷漠反應更是令人大失所望……
無可奈何之下,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康昌江又一次提筆向黑龍江檢察院投訴:請求對其所遭受的刑訊逼供一事立案調查,可是等來的仍然是無果的冷漠。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的,構成刑訊逼供罪」。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案件立案標準中規定了刑訊逼供罪立案標準(第二條第三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根據以上事實和法律,劉衛東和姚仁庫還有領導模樣的小個老頭對康昌江已構成刑訊逼供罪。作為執法者,理應對上述三名警務人員繩之以法。然而在當今中共邪黨統治下的公、檢、法,哪有法律的公平,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已。尤其是對「法輪功修煉群體」,「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更是讓這些歹徒肆無忌憚!
康昌江被打傷的事實,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也應當知曉。因為他們並沒有馬上提審康昌江。待康昌江的傷勢稍稍好轉之後,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才開始對康昌江進行提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後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等人提審時所做的筆錄都是誘供的。他們說:你夫妻二人都被抓了(康昌江妻子王亞莉於當日十二點二十分左右在自家小區南門被非法抓捕),二人可放一個,你說從你家搜出的光盤是你製作的,就可以放了你的妻子,然後勞教你,可以保留公職。否則我們會把賬記到你妻子和孩子身上。
當時做筆錄的有一處的處長,姓劉或姓於,五十多歲,一米七五,長相兇,皮膚略黑。還有一處的宋主任,四十五歲,約一米七二,較白,中等胖瘦。還有公安廳的一個楊警官,管教育的,四十五歲,一米七四,略黑,臉上有坑。還有預審員盧軍、姚守財等。他們這些人所說的話目的就是想讓康昌江上當,都是騙人的鬼話!妻子王亞莉並沒有被放回家,而是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並且他們還去了康昌江孩子所在的學校想要騷擾孩子,多虧有正義感的校老師沒讓見,否則的話,不知道這些惡警會做出甚麼事來。
康昌江被誣判十四年後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強行送往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被迫害了四個半月,為了強行「轉化」,惡警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康昌江被打得上廁所都需要人抬著去,身上長滿了疥瘡、蝨子,人瘦弱得不成樣子,與以前的康昌江簡直判若兩人,七十多歲老父親、老母親看到兒子後老淚縱橫。
另外,黑龍江省公安廳的惡警與雙城市公安局的惡警從康昌江家非法抄走如下私人財物:
1、辦公用品:一台式電腦及液晶顯示器﹑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投影儀﹑掃描儀﹑mp3﹑mp4﹑多部手機﹑多個移動硬盤﹑U盤等。
2、生活用品:金銀首飾4件﹑瑪瑙手鐲﹑24K足金金線刺繡的五牛圖﹑兩套新的茶具﹑男式手錶﹑價值1600元的男式皮夾克一件﹑銀行卡﹑身份證等等。
除了台式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掃描儀被沒收外,其餘所有財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關部門均不承認,真是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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