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無意間破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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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前一段時間,經常參加戶外集體學法與發正念,學《轉法輪》後,有時還會學《洪吟三》,為了大家方便,有同修就直接製作袖珍本《洪吟三》。同修看我喜歡就也請一套給我。當時拿到手翻開看,發現沒有圖只有詩,覺得不太妥當,這樣法就不完整,只是在腦子裏一閃念,就拿回家了。幾天後製作同修說:有人說這是亂法行為,讓我把書還給她,我也覺得應該還給她,但是放在包裏幾次見她就是不拿出來,心裏還捨不得,她也不再問我要了。後來我問她怎麼不問我要了,她說她還沒有真正明白這樣算不算亂法。這件事就這樣停下來了。

最近我碰到一個較大的魔難,自己向內找,找出自己很多執著,安逸心,學法不入心,發正念走神、倒掌、埋怨心等,但是我感覺還有甚麼東西沒有找到。有天半夜睡不著覺,起來學《精進要旨三》,在師父的點悟下,我認識到自己問題出在哪裏了,自己心裏明明知道同修製作袖珍本《洪吟三》沒有圖只有詩,這樣法不完整,為甚麼不還給同修呢?自己這種行為不也是在亂法嗎?這不是沒有真正做到敬師敬法嗎?

「眾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慈悲眾生。大法不變不動,生生不息,長存於世,天地永固。」[1]師父說過我們今天的一切是給將來人留下來的,我這樣的亂法行為怎麼能給後人留下來呢?想到此心裏感到後怕,這絕不是個小問題。第二天早上就與同修在法上交流,我們達到了共識,決定把所有的袖珍本《洪吟三》收回來。

事情是過去了,寫出來想給同修有個借鑑,不要犯我這樣的錯誤,因為我知道有的同修為了方便,也是把《洪吟三》沒有圖只有詩,裝在電子書或手機裏,我覺得這樣也非常不合適,說輕點是對法不嚴肅,說重點就是亂法。

第一次投稿,寫的不符合法的地方,望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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