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國保警察馬上就驚慌的擺手,齊聲說「別說了、別說了」,隨後分局和派出所警察想辦法,把同修從黑名單上撤了,當天晚上把同修送回家。
還有一位同修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綁架,被抄走的資料物品很多,據說東西是用搬家公司的卡車拉走的。被拘留三十天後,被非法逮捕。正義律師向檢察院遞交了「沒有法律依據,要求撤案」的律師函,家屬也一直跟蹤講真相,不放人就開始控告。檢察院和辦案單位溝通,在同修被非法逮捕大約一週後,主動給辦理了取保手續,同修順利回家了。
在法院階段,法官在明白了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後,早就有法官以「生病」為由,拒絕參加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也有的法官積極的幫助判緩放人。同修可以有針對的編輯一些法律方面的真相資料,專門給那些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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