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有位同修的家人也是老學員了,卻不出來參加集體學法,感覺自己在家學法很好啊。但大家都知道他很多事情早已經不在法上了。為了幫助這個同修,我就找了一個年齡和他差不多、說話他有可能會接受的同修到他家去和他學法,幫幫他。為了促成這件事,我就和這位同修說:「到時候我就和他說你沒有地方學法,看能不能到他家去學法,你多擔待點,別出聲。」這位同修沒說甚麼,當時就答應了。我很高興,覺得這個同修心性很高。
過了半天,我又見到這位同修,他問我跟那位老弟子說了嗎?我說還沒有。同修明確表示:學法我可以去,但是不能那樣去說。我沒明白,還以為同修心性上過不去。結果他說:即使為了幫助他,也不能說謊。師父在《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就說了「為了叫人得法也不能說謊」。
原來我為達到目地在說謊騙同修,還總是拿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同修。這是個甚麼樣的處世作風啊,是受邪黨毒害的結果,是修煉中要去掉的那些東西。被同修指出來時心裏有點不是滋味,但過後很高興,因為終於有機會意識到了自己身上這個隱藏很深的如此不好的東西,去掉它,多好!
看似一件很小的事,只有一句話,卻反映出修煉上很大的不足。謝謝同修正念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