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亞平女士去年五月中上旬在上海被國保大隊綁架迫害三個多月後瘦弱不堪,不能自理,家人申請保釋後回到江蘇阜寧家中休養。上海檢察院、法院人員,不顧她身體狀況,多次電話騷擾楊亞平,要她到上海接受非法審查。
四十九歲的楊亞平女士,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以「真善忍」為最高標準做好人中的好人。她母親是繼母,從小對她就不關心,過去關係很不好。楊亞平修大法後, 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善解矛盾,她把繼母接回家住,家裏還有公公婆婆,這三位老人都沒有任何矛盾,成了一個其樂融融的大家庭,親朋好友,街坊鄰里都稱讚這個家。
就是這樣的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真、善、忍」, 十多年來,被當地「610」和國保大隊列為重點迫害對像,被經常性的跟蹤、監視、竊聽、蹲坑,全家人都長期過著恐慌不安的日子。楊亞平本人先後有六次被中共非法超長關押,其中兩次被強制關在精神病院注射不明藥物;被強制洗腦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緩期)。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被阜寧610、國保大隊長汪華(女)為首、鹽城「610」和當地東風派出所十六個人闖家綁架,在精神病院、鹽城大豐看守所被迫害得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動,像個植物人一樣,由親人接回家照看,就是這樣情況下還被阜寧法院還枉判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楊亞平女士到上海做家政。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下午,楊亞平女士在上海閔行區某居民小區分發法輪功真相光盤,被小區保安舉報,被帶到閔行區田園新村派出所非法受審。七、八個派出所警察強制將她帶到閔行區中心醫院接受體檢,包括驗血、胸透、B超、驗血壓,當晚強制送至奉賢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楊亞平女士即不能進食。被非法關押近三個月左右後,她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吃甚麼吐甚麼,但是奉賢區看守所置之不理。直至楊亞平女士的體重從原來的一百二十斤急劇下降至八十多斤,人嚴重脫形,才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將已經出現生命危險的楊送至上海南匯監獄醫院。八月十四日晚上六點多,醫院一名女醫生給楊女士吃了一顆不明藥物,不到二十分鐘,楊女士感覺身體四肢、五臟六腑麻木,難以忍受,但卻沒有醫務人員理會,直到二個小時後,另一個女醫生給楊女士喝一點藥水,身體才開始慢慢有知覺,並進入睡眠狀態。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當天,閔行區國保打電話給楊女士姐姐,要楊女士的姐姐拿著楊姐姐家裏的房產證作為抵押(此舉實屬嚴重違法行為),十五日將已經奄奄一息的楊亞平女士取保候審帶回江蘇阜寧家中休養。
楊亞平女士回到阜寧家中休養不長時間,江蘇省610成員、鹽城市610人員,阜寧縣610人員多次到楊女士家中騷擾,看看楊的身體是否恢復,欲加以繼續迫害。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左右,由江蘇省的610成員指使阜寧縣610成員在阜寧縣的大漢賓館專門為楊女士辦了兩天的洗腦班,無果。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打電話給楊亞平家人,通知還沒恢復身體的楊女士去檢察院核實非法審批資料,楊女士沒理會。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上海市閔行區法院打電話通知楊女士二月二十日去閔行區法院核對材料,準備接受非法受審。
據上海閔行區國保透露,當時,因為在楊女士暫住地搜出近一萬張法輪功真相光盤及打印機、刻錄機和電腦、手機等物品,屬於「大案」,在楊女士被非法關押在奉賢區看守所第五天左右,當時的中共610辦公室頭目李東生曾親自從北京飛到上海,過問此案,並為閔行區相關的國保人員予以嘉獎,表彰他們所謂的「破了大案」的「立功」行為,揚言要非法判刑楊女士最少十五年徒刑。多個地區的國保和610成員都知道此案。
多行不義必自斃,「610辦公室」頭目李東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落馬。在此提醒所有地區的國保警察、610成員、派出所警察、醫院醫護人員、檢察院、法院等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成員: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一定要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這是難以逃脫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就是中共自身也正在面臨著解體和滅亡的命運,所有為了眼前利益跟隨作惡,卻妄想最後得到保護的人,無異於是水中撈月,最終要惡果自食。一條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犧牲品和陪葬品!清醒吧!千萬不要做那替罪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