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丁乾第五次遭迫害。丁發棟(丁乾)先生,大學文化,五十一歲,原是寧夏青銅峽市一所中學的優秀教師,還是寧夏優秀鍵盤手,他的音樂作品在全國首屆中音杯獲獎。
丁乾於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後,折磨他二十多年的病痛奇蹟般地痊癒了。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迫害後,丁乾曾四次被中共勞教,遭受過關禁閉、坐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五月初從勞教所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丁乾在中衛市中寧縣朋友尤海軍家做客時,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帶人夥同中衛市公安局的多名警察,將兩人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兩人被關押至中寧縣看守所。九月十八日,劉勇等非法傳喚丁乾。王金成、劉勇等為了構陷丁乾、尤海軍,竟然偽造「傳喚」筆錄、偽造丁乾簽名。十月二十二日中寧縣檢察院將兩人非法批捕;十一月,檢察院因該案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十二月初,公安局王金成、劉勇等第二次將該案提交檢察院;十二月下旬,檢察院再次將該案退回公安局。
丁乾家人聘請的律師接見丁乾時,丁乾神情恍惚。經詢問得知:丁乾在看守所曾遭在押人員外號叫「白毛」的等人的毆打。律師根據丁乾的身體狀況,要求依法辦理「取保候審」,但相關人員不准。
因中寧國保大隊大隊長劉勇涉嫌偽造丁乾的簽名和筆錄,丁乾的家人寫信控告劉勇,丁乾的家人和律師要求做第三方公正的筆跡鑑定,並要求公安局提供九月十八日「傳喚」丁乾的錄像。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丁乾的律師和家人聽到關於丁乾的筆跡「鑑定報告」出來了,律師於當日一早來到中寧檢察院調閱補充的卷宗和筆跡鑑定報告。檢察院找藉口推諉到下午才讓閱了卷宗,並且態度十分不好,閱卷後律師到中寧看守所會見了丁乾。所謂「鑑定報告」是中寧公安局的上級機關寧夏公安廳做的,是「內部鑑定」,根本無公正性可言,「鑑定報告」稱是丁乾的筆跡。
二月十日當天在律師會見了丁乾後得知,在丁乾的家人控告了劉勇和要求做筆跡鑑定後,寧夏公安廳的惡警、「610」人員駱健親自來中寧看守所「提審」了丁乾,並且跟丁乾說找回家的「辦法」,丁乾未予理睬。隨後,出來了個所謂的「內部鑑定」,不是第三方的公正的鑑定。律師會見時問丁乾關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中寧公安局的提審筆錄和簽名以及公安機關的鑑定報告時,丁乾說上午檢察院來了才告知他鑑定的結果,丁乾當場表示筆跡不是他簽的,筆錄也不是他所說的。丁乾於當場給律師寫了嚴正聲明:該筆錄決不是我簽字。並再次強烈要求檢察院讓第三方做公正的重新鑑定。
律師深感事態嚴重,為了為當事人負責,也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法律正確公正的實施,律師據此向中寧檢察院遞交了要求調查與核實的申請書面報告。但時隔數日,當丁乾的家人向檢察院公訴科詢問並再次要求重新請第三方做公正的鑑定時,公訴科黃瑩瑩和科長譚豔玲答覆:當事人丁乾律師要求的重新鑑定證據不足,不予重新鑑定。
在此前,此案被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經所謂的補充由國保大隊又上報檢察院,上報檢察院後曾聽檢察院的相關人員說趕快把案子交給法院,反映了檢察院不負責、不公正的作為,檢察院前後判若兩人的態度,也看到了中共政法委「610」背後的黑手操縱。
現今,寧夏中寧縣檢察院已將迫害法輪功學員丁乾、尤海軍的案子提交到了中寧縣法院。
在如此重大的造假面前,中共公檢法強行辦案,惡意陷害。在律師給公安、國保、檢察院講在現今的法律面前,法輪功是合法的,符合憲法的信仰自由,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違法和犯罪。在事實面前,在律師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辯護面前,在不聽善良的勸告,在不聽國內外大法弟子講的真相,一意孤行,為邪惡團體賣命;在薄熙來、李東生、王立軍等等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的惡人遭惡報之際,不為自己想想未來,不為自己「留一條後路」,為一幫子邪惡之徒當陪葬品,為邪惡背黑鍋、當替罪羊。
現今,中國大陸有許多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醒悟了,有的不但不再參與迫害,同時也以各種方式幫助學員,有的還向海外檢舉他所知道的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內幕,以求立功贖罪。希望中寧參與迫害的人員好自為之。
中寧檢察院
檢察長 孫鳳玲 手機13739503999
副檢察長 馬驊 手機13739530111
公訴科科長 譚豔玲 手機18009561519
公訴科 黃瑩瑩 手機13723346332
中寧縣法院
院長 雍振海 0955-7074666
刑庭庭長 張民鵬 0955-7074616 手機18909551895
分管丁乾、尤海軍案子的庭長
潘如軍 0955-7074617 手機1890955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