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修煉前的我,身患多種疾病,如膽結石、腎結石、心絞痛、便秘、胃病、腎炎、支氣管炎、慢性咽炎、關節炎、腰痛、婦科病,可謂百病纏身,被病痛折磨得面黃肌瘦、骨瘦如柴。特別是心絞痛,十五、六歲就開始發作,發作時疼得我在床上直打滾,爬上爬下,喊爹叫娘,常常是淚流滿面,那種痛苦的滋味無法用語言來表達。那時是一兩個月或一年發作一次,隨著年齡的增長,發病越來越頻,到隔天發作一次,持續疼痛時間長達十幾個小時,醫院也治不好,吃藥也無效 ,誰也救不了我。我感到萬般無奈,暗暗作了一死了之的準備。
就在我感到人生絕望時,一九九六年,我四十八歲,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很神奇的是,我剛只看完了三講師父在濟南講法的錄像, 還沒有開始煉功,就排出了很多像米粒一樣大小的棕色的、堅硬的顆粒,才知道是我的左腎結石排出來了。經過一段時間修煉後,我膽囊裏三顆像蠶豆大小的結石也不翼而飛。從此多種疾病不治而癒,身體長胖了,感覺精力充沛,走路輕鬆,從此告別了病痛的折磨,十八年來,再也沒有進過一次醫院,再也沒有吃過一粒藥。使我深深的感受到法輪佛法的威力和師父的無比慈悲與偉大。
然而這麼好的利國利民的高德大法,卻在九九年「七二零」遭到中共江氏流氓集團的栽贓陷害與迫害,使全中國大陸大法弟子受到殘酷迫害,我也沒能倖免。
我住在一個縣級市,在二零零一年正月間,當地的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圖謀再次非法抓捕我,我在師父的慈悲點化下,提前二十分鐘走脫,從此一直流離失所在外。
二零零三年春在朋友家裏,在我流離失所兩年後第一次與我丈夫會面。丈夫對我說了一件事,說我走後,他長期一個人在家裏很孤單寂寞,他原單位一個離了婚女同事來看他,且言語間對他很好。那女士看我老不在家,想讓丈夫與我離婚和她成家。
這裏我再插幾句,在我修煉之前,我家可謂是充滿火藥味,經常為一點芝麻大小事都吵架,每次最終都以我為贏家。但自從我修大法後,一改過去的得理不饒人的脾氣,對丈夫多有體貼。他有血吸蟲肝病,每年都要到血防醫院住院、護肝。從我修煉後,他再也沒住院,也沒感到肝疼了。丈夫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在外逢人就說我好。
他內心裏不願和我離婚,就對那女人說:在我老伴沒回來之前我們可以同居,等我老伴回來後我們就分手。
丈夫為這件事情徵求我的意見,在我沒恢復人身自由的期間,希望我能同意他們的同居,我回來後他們即分手。當我聽到這一切後,內心感到很震驚,但我表面還算冷靜,可頭腦裏卻是翻江倒海,心裏那個委屈呀、就感到很苦,同時也想到丈夫的不易,想到了自己是個大法修煉者,一定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
我很快平靜下來,對丈夫說:感謝你對我的信任,把這樣的事情都告訴我了,我是這樣想的:你們畢竟是非法同居,我如果支持你們,我就在支持你們做壞事;其二,你是一家之主,你有兒子、媳婦,在做人方面要給晚輩做一個好的表率,有句老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你將怎樣去面對和教育你的晚輩呢?我也不知道我甚麼時候回來,如果你覺得她好,我們可以離婚,我成全你,但是你不能腳踏兩隻船。丈夫說:我不離婚,我這就和某某(那女士)斷絕來往。
過了一段時間,我回家後,發現丈夫還是和先前一樣,在那女人家裏公開同居,每天幫她買菜做飯,還出錢出力幫她把一套兩層的小樓房裝修的漂漂亮亮,這些都是那女人的街坊傳出來的。聽到後我也沒動心 ,直到現在,也沒有過問過丈夫。
二零零三年臘月二十九,我與在外打工的兒子回到家中,一看家中無人,屋裏布滿灰塵,兒子趕緊打電話要他爸爸回來,那女人在旁邊接過電話,對我兒子說要舉報我。我丈夫的嫂嫂找到那女人家,把他叫回來,他回來後還很不高興。這一切我也沒和他吵,我只是平靜的對他說:你不能腳踏兩隻船,既害自己又害別人。
靜下心來我仔細的想了想,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我將怎樣去面對這一切,這種事情讓我遇到也不是偶然的,可能有我要修去的一些執著心的因素在裏面。師父在《轉法輪》書裏講過,「為甚麼遇到這些問題?都是你自己欠下的業力造成的,我們已經給你消下去無數無數份了。只剩下那麼一點兒分在各個層次之中,為提高你的心性,設的一些魔煉人心、去各種執著心的魔難。這都是你自己的難,我們為了提高你的心性而利用了它,都能讓你過的去。只要你提高心性,就能過的去,就怕你自己不想過,想過就能過的去。」
看來,只有遵照師父的諄諄教誨去做,不能眼睜著看他們做壞事,給自己造業。只有對他們勸善。勸善談何容易,說他還不聽,又不能吵架打架,還要把事情處理好,想起師父在《轉法輪》裏的另一段話:「業力在轉化過程當中,為了使自己能夠把握的住,不出現像常人一樣的把事情做壞,所以我們平時要保持一顆慈悲的心,祥和的心態。突然間遇到甚麼問題的時候,你就能夠把它處理好。」
丈夫在家時,我就和他平心靜氣的談,但他不出聲,看得出他好像陷在裏面解脫不出來。那麼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去面對那女人。我找到認識女方的一個朋友,說我要去見她,他立即說:去不得,你們會打起來的。我說不會,他還是不肯帶我去,那我只有親自去找。首先找到那女人的鄰居 ,請她幫忙傳話,我想用和平方式和她溝通,絕不是來吵架打架的。那女人同意了,要我晚上七點鐘去,我晚上去的時候,老遠就看到她把門大開著,屋裏亮著燈,她一人坐在客廳裏,神色非常緊張不安,隔壁一家屋子裏坐了一些她的朋友,可能怕打起來之後給她幫忙的。
我走到她門口,笑著向她問好,並問她在外打工的兒子好,她那緊張的神色一下子就放鬆了,也笑著和我打招呼,給我倒了一杯茶。我隨手把她的大門關上,屋裏只有我和她。我開門見山的說:你和我丈夫的事我都知道了,我也不恨你,也不想追究此事,過去的事就不提了,只要你們以後不來往,今後好好做人就行了。再說他(指我丈夫)又不願和你結婚,但他長期往你這兒跑,會影響你的名聲的。你年紀還輕,如果別人給你介紹個好男人,一打聽你是這樣一種情況,誰還敢要你?你想我說的對不對?
利用這個機會我給她講起了大法真相,講了我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而遭受的種種迫害。我還告訴她,我師父在《轉法輪》書上講的一段話:「當一個人針對另外一個人做了不好的事情,他就會給人家相當大的德作為補償」,希望她善待大法弟子,讓自己有個美好的未來。她聽得很認真,這些話她都聽進去了。最後我們在祥和的氣氛中結束了談話,她笑著把我送到院子門口,我也笑著和她道別。
打那次談話以後,她真的與我丈夫斷絕了來往,三個月後,經人介紹找了一個如意的男人結了婚,成家後,倆個人一起在外面發展他們的事業去了。
回憶起我在修大法前,是個個性極強、得理不饒人、眼裏摻不得半點沙子的人,能夠在丈夫外面找的女人面前做到不怨不恨,寬宏大量,心態祥和,不動心,要是在修大法前,要砍我的頭我都做不到,裝都裝不出來。我深深的感受到法輪佛法的威力,大法能改變一個人,能夠使一切不正的歸正。
我於二零零八年正月,結束了我七年的流離失所生活回到家。丈夫非常支持我修大法,也非常尊敬我師父,兒子、媳婦、孫子都相信法輪大法好,真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1]。
我無法表達對師父的感恩。願世人早日明白真相,早日得到法輪大法的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一章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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