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惡警打死了人,一定要向他們討個說法,決不能輕易的妥協,任憑邪惡處理後事,隨便賠幾個錢了事;也不能僅僅滿足於上網曝光一下邪惡就敷衍了之。如果邪惡打死了一個常人,他的親屬也不會輕易的善罷甘休,一定會為自己的親人討個公道,何況受害人是大法弟子,難道大法弟子就應該被打死?如果我們無可奈何的聽之任之,一味的消極承受,這不是默認了邪惡的迫害嗎?這不是助長了邪惡的氣燄嗎?人命關天,警察無緣無故打死一個善良的人,這絕不是一件小事情!如果在民主社會,政府打死了人,這個政府都可能會垮台,即使在共黨社會,也不能讓他隨便行兇殺人。惡警行兇後為甚麼主動要求賠錢、和解,這不是理屈心虛嗎?我們有甚麼可怕的,為甚麼不能為死者伸冤,為死者討個公道呢?
我認為,惡警打死了人,必須要和公安和政府有關部門嚴正交涉,合理合法有理有據的提出我們的訴求,和平理性的抗爭。第一、公布真相;第二、政府公開道歉,向無辜的死者謝罪;第三、追究惡警責任,嚴懲兇手,告慰死者英魂;第四是國家賠償,賠少了還不行,多少錢都買不來人命。這幾條要求不過份,在哪裏都講的通。如果邪惡不答應,那就抗爭到底。
親屬、鄉親、包括同修都應該走出來,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訴。公安局解決不了去市裏,市裏解決不了去省裏,影響越大越好,影響越大越有利於曝光邪惡,越有利於問題解決。要主動向民眾訴說死者的冤情,這是大範圍向當地民眾講真相,爭取民眾的同情和支持,揭露惡警暴行、曝光邪黨罪行的好機會。也可以通過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呼籲,引發社會關注,如果能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那意義非同小可。
還可以走司法渠道,起訴行兇的公安部門,為自己維權。維權過程是個大範圍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過程;維權過程也是解體邪惡的過程──通過維權,懲罰了行凶惡警,這對於其他的警察也是一個教訓和警示,這對於震懾邪惡、改善當地環境有很重要的意義;同時維權過程也是一個修煉的過程──通過維權,走出來講真相,可以增強正念,去掉怕心等各種人心,整體配合、整體提高、整體昇華上來。總之,維權過程就是一個助師正法的過程。
網上曾經報導過鹽城大法弟子遭受邪惡迫害,從勞教所出來後找邪惡算賬,嚇得惡人求饒的事情。並不僅僅是社會地位的差異,關鍵還是正念,還是對法的認識。強調社會地位等等因素恰恰是人的觀念,是自己認識上對正念的障礙。我們有理,只要正念強,沒有辦不到的事,一定可以收到理想效果。
當局現在不是在提倡「依法治國」嗎?濫用職權、濫用酷刑、迫害善良、濫殺民眾是甚麼行為?執法犯法應該怎麼處理?依法治國就是要違法必究、犯罪必懲!那這種案子就是檢驗當局是否依法治國的試金石。如果同修的離世有助於法輪功問題的解決,有助於救度眾生,那真是善莫大焉。這樣同修的犧牲才更有意義、才更偉大,同修的血才沒有白流!
個人意見,很不成熟,難免偏頗,僅供同修參考。敬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