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委託律師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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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任何一位律師能夠走上維護大法弟子這條路,都是大法弟子用心開創出來的,幾十萬律師的群體等待大法弟子講真相,我們千萬不要侷限、不要依賴。

很多同修總是找曾經給大法弟子辯護的律師,特別是明慧網上提到過的一些律師。大法弟子如果只依賴幾位律師,就會搞得有的律師像趕場一樣全國到處跑,有時連卷宗都來不及看。這樣不一定能達到講真相的目地。而這種情況的產生是大法弟子自身對律師的依賴、求安逸心、怕心等因素造成的。

其實尋找和委託律師的過程不算難,我們當地委託律師的具體做法如下,僅供同修參考。

同修被綁架後,我們到任何一個律師事務所,都可以講真相,然後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這樣的律師很好找,這樣既擴大了律師參與範圍,也節省了很多大法資源。因為找律師會見同修,是按次數收費的,大法資源要珍惜利用,不被邪惡鑽空子,每次大約五百元到一千元,這個是可以講價的。不要有講價律師就不會去的心態。接觸的每個律師都是講真相的對像,不要侷限在某個律師身上,本地曾出現依賴某位律師,結果該律師收費越來越高,卻起不到甚麼作用。

會見同修就是了解同修被迫害的第一手情況,同時被關押的大法弟子也可以由此得到外界的信息,受到同修們的鼓勵和關心。

接下來就是大法弟子向各級公檢法機構及廣大民眾講真相、揭露邪惡、營救同修,此過程因為被迫害的同修情況千差萬別,所以具體做法有差異,如果自身經驗不足可以諮詢律師,比如如何要求610或者洗腦班等機構進行信息公開等。如果沒有必須要律師身份出面的事情,大法弟子內外形成整體共同否定迫害,就不需要律師參與了。

可以不要一開始就和律師簽全程的委託代理。有的同修悟到:我們要用正念否定迫害會走到法庭那一步,從每一個環節阻擊邪惡直至滅盡。所以可以不一次性就把整個訴訟代理過程都簽下來然後付費,最好根據營救情況採取分次數、分階段委託付費,這樣避免造成大法資源的浪費,如果出現律師不配合的情況,及時解除委託。

我們當地一位同修被綁架後,惡人從大法弟子家裏搜走很多大法資料,並預謀實施更大的迫害,同修馬上委託律師去看守所會見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參與營救的同修抱定一念:我們會在走到法庭那一步之前就否定邪惡的安排,將同修營救出來!結果確實如此,整個過程大概只花了幾次會見的費用(每次會見五百元)。

關於如何配合律師進行法庭訴訟過程的經驗明慧網上有很多,此文不再累述。

鑑於目前大法弟子在聘請律師過程中高收費情況,現將「律師對一般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公示出來,供大家參考。

  偵查階段 2000-4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 3000-5000元/件
  一審或二審審判階段 2000-5000元/件

註﹕
1、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專家論證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及律師所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2、辦理案情特別複雜或影響特別重大的案件,可協商收費;
3、本律師辦理過一審又辦理二審的,按照一審收費標準的50%收費。
4、律師到其他地區辦案的,按照其他地區省級政府制定的標準和同類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收費。

一點建議,請同修們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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