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跟一個朋友講真相,向他講到國內很高級別的官員、高級知識分子、國外許多留學生、專家、教授都在煉法輪功,他感到很驚訝:「這麼多高層的人在煉法輪功呀,這些人都不笨,是不會輕易受騙上當的,看來法輪功是應該有一些道理。」對大法開始有正面的認識了。
在常人社會中生活,現在的人很勢利,看到比他生活得好的人也煉法輪功,就覺得我們講的真相是有道理。師父講:「當然說到生活條件了,大法弟子有福份你就享啊,師父可不是領你們搞中共邪黨那個窮,所以生活上、條件上一般情況下要比國內大法弟子好的多,那是個客觀現實。」[1]大法弟子救人也得要適合常人的心理,我們要否定舊勢力在經濟上的迫害,樹立大法弟子在常人社會的正面的形像,這樣能有助於更好的救人。
我們地區就有好幾對年輕的夫妻同修,當初都受到嚴重的迫害,失去了工作,現在基本上都是自己在做生意,開始時,做生意都很難。後來悟到,我們不能這樣窮,修煉人應該是有福份的,大法弟子應該有一個好的形像,後來生意都做得不錯,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已有相當的財力,至少在大法講真相方面,不會考慮錢夠不夠的問題了,家庭各方面生活條件也大為改觀,常人看到修煉的人就是不一樣,大難當中能挺過來,生意又做得好,是有神助呀,法輪功的人太了不起了。
在常人工作中,我在單位裏是高管,參與公司重要的決策、商務、分包工程等工作,在常人眼裏,可以有很多灰色收入。老闆知道我是修煉人,對我絕對放心,知道我不會做出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事。同事都說老闆怎麼這樣器重你,我就向他們講:做人做事,人品是第一位的,有能耐的人很多,但要人品也好,就太難找了。有的人吃回扣,有的私下轉移公司項目,為個人謀出路等,公司以前就出現過這樣的人。我是一個法輪功修煉人,法輪功要求修煉人在各方面都要做一個好人,絕不會做不道德的事,是發自內心的一種自覺的行為規範,再加上法中要求修煉人要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當然老闆和同事都放心我所做的一切。
新的員工進公司後,向他們講真相時,一些受邪黨宣傳影響較大的人,表示懷疑,您也煉呀,感到很驚奇。我就給他們講,很多人都在煉,正是煉的人太多,99年時煉法輪功的人比邪黨黨員都多,江澤民妒嫉法輪功受歡迎,才造謠污衊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一種信仰,能修身養性,教人做好人的功法,憲法不是講信仰自由嘛。
我在常人社會的公司中有一定的影響力,一次一個迫害部門的人想迫害我,來找我麻煩,另一個部門的人就說:別人(指我)工作得好好的,你們惹出一些事出來幹甚麼?!不是要社會和諧嘛,這樣怎麼和諧?結果這一幫人把那一幫人給鎮住了,連聲說還是你們政策水平高,我們知道怎麼辦了,也就再也沒有找過我的麻煩了。
認識我的朋友,無論是親朋好友、同事、客戶、供應商,都知道我不吸煙、不喝酒、不賭、不嫖、不貪財。現在這個年代,在生意場上混,能保持住純潔很難,他們都驚奇,你怎麼就跟我們不一樣呢?這麼十多年了,還沒被老闆帶壞沒熏黑。我就向他們說,如果我沒修煉,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腳。由於修煉法輪大法,知道了本質上怎樣做一個好人了,不可能為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影響了修煉人的修行。
我被迫流離失所,後來堂堂正正回到原來的單位,原來的同事一看到我的精神面貌,就感受到一身正氣,就對我說不錯,挺過來了。一掃迫害當初的被壓抑的形像,再講真相就好講了,同事就感到好像法輪大法被平反了的感覺一樣。
家裏年老的父母,本來很支持我修煉。法輪功受迫害後,由於父母經受過多次運動膽小怕事,在我堅定修煉的信念下,出於兒女情,不得不默許我修煉。現在,看到我沒有被嚇倒,工作不錯,還買新房裝修好,讓父母去住,孫子也培養出來了,好像為老人家也爭了口氣,老人對大法的態度也變了,現在都很支持我修煉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二年美國首都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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