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夏亞林怎麼也不明白為甚麼教人做好人的大法被中共迫害,他為大法說真話,卻在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遭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今年九月,夏亞林也加入訴江大潮,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
下面是夏亞林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
-、修大法 浪子回頭
我是一九九五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的。當時我是疾病纏身,被病痛折磨,抱著治病救命的心情走入法輪功的。
未修煉前,我是一個愛吃、喝、嫖、賭,自私自利,愛佔便宜,得理不饒人且脾氣暴躁的人。還愛說假話騙人,做生意愛坑人,甚至賣假貨掙黑心錢,為賺取錢財不擇手段。當時看了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後,對我內心觸動很大。我以前對人生的追求,對生命的探討,很多未解之謎,都從這本書中得到了解答。我的世界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明白了要想修煉就得先做一個好人,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能撒謊,要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我開始按照這些法輪功的要求去做,扭轉了自己以前自私自利、唯利是圖的觀念,徹底戒掉了這些坑害別人的惡習。慢慢也開始為別人著想了,心情也舒暢了,脾氣也變溫順了,與人為善待人真誠,遇到矛盾衝突也能忍讓別人,找自己不足的地方並改正過來。朋友、熟人都願意和我來往,一致認為我是個可靠、本份不怕吃虧的好人。今生能修煉法輪功真的是太幸福了,太幸運了,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幸福祥和。
我以前身患多種疾病:好幾樣炎症,如胃炎、肝炎、慢性咽炎,長期咽喉腫痛,眼睛長期乾澀,長期頭昏,記憶力差,經常患感冒,身體很虛弱,難以入睡,經常失眠;有便秘史,解大便時很困難,要用很長時間,有時稍微用力就把肛門炸開了,鮮血直流,造成肛門裂開不能癒合好。每次大便都很痛苦,要流很多血。有時解不出大便就得用手去摳,造成流血更多。為治好這些病,跑了很多醫院,中醫、西醫、各種偏方都用盡了,還是不見好轉,醫生說:這都是些慢性疾病難以徹底治好。藥吃多了副作用也大,這病治好了那病又翻出來了。心理負擔很重,時常焦慮煩躁,為了一點小事就愛發火,看甚麼都不順眼,控制不住情緒時,甚至動手打家人,給家庭和周圍的人造成很大的傷害,自己也痛苦不堪的煎熬著,度日如年。
在我學法輪功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身體所有的病症全部一掃而光,病痛全部消失了,全身真的沒有出現以前各種病的症狀了。身體輕飄飄的,走路很輕快,做事很有力氣,吃飯能消化,睡覺不失眠,很好入睡不做惡夢,精神很好。
煉法輪功後那段時間我心裏長期喜滋滋的,想著不吃藥、不打針、不痛苦又沒花一分錢,所有的病痛都好了。真的不可思議。特別快樂,像小孩一樣無憂無慮,特別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心裏經常想:這法輪功也太神奇了,太好了,如果不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我還真的不敢相信,法輪功有這麼神奇的力量、神奇的功效。
二、在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我因在浠水縣廣場煉功,被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在浠水縣第二看守所。白天國保警察對我進行要挾恐嚇,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此次被非法拘禁約四十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依法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捕。被劫持回浠水縣第二看守所遭非法關押。此次被非法關押達五十天。我被縣國保大隊隊長楊儉毒打,楊儉叫我把衣服脫光,跪在水泥地上,他用皮帶猛抽,口裏還不停的辱罵法輪功師父並羞辱我,氣勢洶洶。在此期間,我被強制勞動,在炎熱高溫的天氣中,不讓休息,不准我們戴帽子,不給水喝,我們只有去喝自來水。
那次有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縣第二看守所。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國保大隊、宣傳部、電視台為了強迫我們放棄信仰,用暴力毆打我們,國保大隊長楊儉為了撈取向上爬的政治資本,迫害我們不遺餘力。他將法輪功創始人的大幅相片鋪了好幾張在地上,強迫我們用腳踩,不配合的法輪功學員就遭拳打腳踢。他還調來所有的看守所警察和罪犯來迫害我們,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暴打,有的被搧耳光,有的被扯頭髮往牆上撞,有的被踢下身敏感部位。還有更卑鄙無恥的,女學員不配合他們,他們就發狂大打出手,揪扯頭髮,強拽兩隻手,口裏還罵著淫邪下流的髒話。當時的場面十分淒慘,不堪入目,情景不堪回首。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我流離失所在黃梅縣,被蔡三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黃梅縣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對我刑訊逼供,用手銬把我雙手銬緊吊在窗戶上,雙腳尖剛好落地。用橡膠棒打,用板凳打,用竹條抽,用打火機燒我的左小腿,至今我的腿上還留有一個被燒傷的疤痕。我被警察搧耳光,拳打腳踢,要我交待「問題」。當時我全身到處被打成黑紫色,沒有一塊好肉。警察用暴力酷刑折磨我,足足被打五、六個小時。最後把我綁架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
在所內,指導員費金水把我拽進監室,對監室裏的牢頭放狠話:這是一個外地人,你們對他要狠,要想辦法讓他開口說話,不怕,出了問題我負責。話音未落,監室內的上十個在押犯人立馬對我拳打腳踢,滿看守所的犯人都聽到我被打的聲響,估計被打了半個小時,有個年齡偏大的獄警喊話:不要把人打死了,要留口氣,讓他活著。這夥人才住手。晚上睡覺不准我躺著睡,要我靠牆半躺半坐著,怕我死在監獄裏。
我絕食抗議,獄警就用暴力強制給我灌食。二十天後看我快死了,就打電話叫我縣公安局去拉回來。
二零零三年,我在蘄春縣城大街上被國保大隊跟蹤,遭非法抓捕。當時警察抓我時,大聲喊叫說我是盜竊犯,要街上的群眾配合他來抓我。當晚對我非法審訊時,我問他,你明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為甚麼非要說我是盜竊犯的假話來騙群眾非法抓我呢?他說只有這樣說,圍觀的群眾才會配合我們來抓你。
蘄春縣國保大隊警察用手銬銬住我的雙手,再用繩子捆住我,用繩子把手銬穿住,用手往頭頂上拉,用「背寶劍」的酷刑折磨我,強制把我按在地上跪著。這種酷刑很厲害,二、三分鐘衣服就被汗透濕,人痛得昏過去就倒在地上抽搐,全身沒有半點力氣。警察看我不行了就鬆綁,解開繩子和手銬,強迫我坐在地上命令我雙手活動。這時雙手麻木,失去了知覺,他們說手一定要活動,不活動手臂就會殘廢。大約過了十來分鐘,他們又對我進行這種酷刑折磨,看我昏死過去,就又鬆綁,強制要我活動手臂。這樣來回用酷刑折磨了我好幾次,看我實在挺不住了,就把我拉到浠水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幾天後,浠水縣國保大隊把我劫持到「悅賓樓」賓館二樓,縣公安局副局長帶隊,國保大隊、刑偵大隊輪番對我非法審訊,實施刑訊逼供。隊長楊儉用暴力對我進行毆打,他每次打我之前就要喝酒,說這樣打得過癮,邊打邊罵,還口出狂言:「我就是法律,我說了算。」這次我被非法勞教一年。
我流離失所在黃石市打工。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在上班途中被浠水縣國保大隊夥同黃石的警察綁架。他們搶走了我租住屋內的電腦等私人物品。隨後我被非法關押在浠水縣看守所五個多月。
期間,縣610辦公室、國保大隊把我劫持到湖北省法制學習班,實際就是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封閉迫害的黑監獄。我在那裏遭威逼利誘、要挾恐嚇,天天被逼看當局為迫害法輪功攝製的栽贓污衊的誹謗錄像。為了讓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手段卑鄙,無所不用其極,對我心理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最後對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