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劉振明介紹個人修煉法輪功受益的情況
我是因身體不好經別人介紹開始接觸並修煉法輪功的。當時我患有偏頭疼、眼底動脈硬化、高血壓、心絞痛、腰痛、十二指腸變細引起的劇痛等疾病。煉功後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了。
我原來做事只顧考慮自己,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修煉後,變得做事先考慮別人,一切為別人著想。我由斤斤計較個人得失,到看淡錢財名利,變得更加寬容善良和真誠。我工作紮紮實實、兢兢業業,我無怨無恨,大法使我的心性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現在的我遇事能忍,做事能考慮別人。不說謊、不騙人、不打人、不罵人、不偷、不搶,不坑矇拐騙,誠實守信,工作認真、紮實、能幹,完全是個守法的好公民。
大法還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七日,我被捲入車底,我的兩腿被車橋擋著往前推了六米多遠,當車停住後,我被死死的壓在車底,全身動不了,連呼吸都不能進行。由於當時的念比較正,我第一念就想:「我是煉法輪功的,我有師父保護,沒事。」當人們從車底下把我拽出來時,結果,我穿的風衣、褲子、戴的手套、穿的皮鞋全都被磨爛、連腰上紮的牛皮腰帶都被弄斷蹦出去了、自行車也被壓壞了,按理說當時我就七竅流血而死,可是人沒有事。是大法及師父保護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才有今天。大法真是太神奇、太好了!
由於看到我的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使很多的有緣人都得了法。
二、劉振明陳述個人遭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泰山區委五大班子在區委辦公樓會議室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然後就不讓我回家,把我關在學校招待所裏,由原岱廟派出所指導員張志強及兩名教師看管,逼我看那些編造的無恥的謊言報導。
一九九九年八月,以競爭上崗的名義把我副校長和教師的職位給拿下,讓我成了一名下崗人員。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我被調到泰安回民中學任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我到北京為法輪功喊冤,被當地公安帶回,被關入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關入「雲海度假村」,在此洗腦長達四十六天,每天被迫交一百五十元的費用,供他們吃喝玩樂,上山打獵,而用於自己的不足十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泰山區公安分局罰了三千元的保證金。
二零零三年十月,我被非法抓捕、拘留,被非法勞教三年。到山東王村勞教所的第一天,江澤民豢養的那些打手們就把我摁倒在床上,用當時僅有的三副手銬和一根繩子把我整個人呈「大」字形銬綁在床上十一天,期間還派猶大向我灌輸歪理邪說。後我被關到嚴管班坐小板凳,幾乎每天早上都要挨打。半年後,我被折磨的劇烈頭痛,到醫院輸水也不見效,只好所外就醫。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捆綁在床上 |
在這期間,單位知道我人品好,安排我做實物管理員工作及打掃廁所,但每月只發給我二百八十元的生活費。由此導致了愛人和我離婚,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害得我妻離子散,把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給破壞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我被泰山區國保大隊抄家,我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光盤、紙張等個人私有財產統統被掠走,且綁架了我,逼迫我坐鐵椅子,戴鋼帽子。泰山區國保大隊在一家旅館審問我時,逼我長時間(七天)坐鐵椅子。十月的天氣鐵椅子很涼,當時我只穿著一條褲子,可想而知是何等的痛苦,我想把枕頭墊在椅子上,可看我的兩個保安不幹。公安還和我單位要了煙、方便麵、蘋果、火腿腸等,說是辦案用。平時一到吃飯時六、七個人都來了,都到外邊吃好的,可我卻只給吃一個饅頭,惡警潘會中還大言不慚的說「在這裏的一切花費都要你承擔,你還不起,就叫你兒子替你還。」事後,單位硬叫我交了這次的審訊費、還有單位和教育局上北京找我的花費共計二點九萬多元。可原始單據只叫我看了一眼就收回去了,至今沒給我。後來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我在東平發真相材料時被警察綁架。一天,在東平國保大隊在審問我時,姓張和姓畢的兩個警察把我帶到一個地方,逼我坐在鐵椅子上,給我戴手銬時,張姓警察惡狠狠地猛一扣,銬得很緊,銬得骨頭都疼。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我被東平國保大隊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在這期間,隊長們恐嚇我、不讓我按時睡覺、罰站,指導員李××還打我。一年後我被查出腦梗塞,被勞教所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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