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穩玉女士因修煉法輪功,曾被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成雙目失明、雙下肢癱瘓。鄒穩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以下是鄒穩玉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所遭迫害事實:
本人自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此前我體弱多病,飽受病痛折磨,胃炎、結腸炎、頭痛、嚴重的婦科病,精神疲憊、全身無力、消瘦的只有七十多斤,經常請病假,嚴重影響正常工作。通過學法煉功,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及人得病的原因。修煉不到半年各種疾病不治而癒,大法的超常在我身上得到驗證:剛修煉不幾天,我被毒蛇咬傷腳趾(俗稱火棋盤),蛇毒擴散、膝蓋以下青腫,家人叫我趕緊上醫院,不然會有生命危險,我說我有大法師父管,不會出問題的,果然第三天腫狀消失,不治而癒,大法的超常震驚四鄰。十九年來從未打過針吃過藥。我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為人著想,先他後我做一個好人,我的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工作中深受學校和家長的好評。對大法感激之情無以言表。
本人遭到如下的迫害
1、一九九九年九月,平江縣南江鎮聯校召集大法弟子到文教辦開會,會上宣布不准藏有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不准煉功,不准談論法輪功。此後聯校負責人經常騷擾我,逼迫我寫認識。
2、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平江縣國安大隊四人來追問我一九九六年被毒蛇咬傷後所寫心得體會的來龍去脈、涉及的人等詳細過程。宣稱不准煉功,不准宣傳大法。
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我到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反映我自身修煉後的身心變化,遞交信件後被平江縣公安帶到駐京辦,三月三日被平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關押在看守所。進所第二天晚開始,我被連續審訊三天三夜,一天只許吃頓午飯,由於我堅持說大法好、信仰無罪,第二晚被罰站一整夜,第三夜強逼我面壁跪著、胸部貼牆,兩臂平舉不准動,逼問我組織進京情況和背後指揮者,我回答:都是自願的,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沒有違法。一直逼供到次日清晨才讓我回監房,此後又多次提審。此次關押直到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由我丈夫保釋回家,共非法關押六十八天。
4、在我被刑事拘留期間,縣政法委等單位在看守所辦了一次「學習班」。南江鎮政府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向我丈夫陳新橋索要「參加法輪功學習班各項費用」兩千元(收款人王某,有憑據)。
5、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南江鎮政法委書記李峰向我丈夫陳新橋索要「鄒穩玉進京遣返費用及罰款」八千元。(有憑據,收款人李峰)。
6、刑拘保釋後,南江鎮聯校對我實施停薪留職的處罰;南江鎮政府副鎮長劉建江負責對我進行監控。
7、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縣國安大隊毛柏凡等二人把我叫到南江鎮政府,謊稱幫我到縣教委解除停薪留職的處分並安排我上班,直接把我騙到國安並告知送勞教。教期一年零六個月(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第四天我被送到湖南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當時因我身體頸部、腹部、腰部、後背等處皮膚紅腫、潰爛,勞教所不願收,送警不同意,硬將我塞在那。
8、二零零一年九月,平江縣教委四人來白馬壟勞教所開除我的公職,我拒絕簽字,一直到現在我無任何收入。之後勞教所以我不配合為由,將教期延長至一年零九個月。
9、勞教期間,獄警因我不轉化還在監室內煉功,將我拖到辦公室,搧耳光、電棒電擊雙手,雙拳擊打我的太陽穴。過了一段時間,又以同樣的理由將我押到小禮堂罰我蹲下,我不配合就盤坐在地上,獄警踢我、電棍電擊雙腳,之後獄警令幫教(同監室其他犯人)對我監控、罰站、坐小板凳、強令跑圈、太陽曝曬、關禁閉,我以絕食的方式抗議,獄警採取野蠻灌食,將我成大字形綁在床上,灌食管插在胃裏連續幾天不抽等手段折磨我。致使我健康狀況惡化:眼睛分不清人、聽力模糊、雙腳不能行走、上廁所洗澡全由同修攙扶,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白馬壟勞教所以「視神經萎縮,腰椎增生」同意我所外就醫六個月,由丈夫接回。
酷刑演示:電棍電腳心 |
10、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和姐姐回娘家拜年(我靠姐姐攙扶),途徑余坪鄉候車,因口渴,姐姐到候車處一同修家要水喝,余坪鄉派出所警察劉登科等三人以串聯之名將我姐倆拉到派出所對我進行非法搜身、並逼供審訊,當晚關在派出所,不給吃喝、不給被褥,又冷又餓,我們靠煉功來禦寒,警察就潑冷水,第二天將我倆銬著送縣拘留所,以「妨礙社會管理秩序」治安拘留十五天。
11、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傍晚,平江縣國安大隊及城關鎮派出所等七人闖進我家強行無證搜查,我奮力阻止,其中一人說「摔死你,帶你去派出所」。大法書籍和錄音機被搶走。
12、即便我被迫害成這樣,還經常給我丈夫及其工作單位施壓,取消我丈夫的評優評先,頗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