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5年12月25日,萬慶良在庭審現場(網絡圖片) |
南寧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萬慶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慶良因緊跟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得到重用,萬慶良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其惡行在明慧網多次曝光,萬慶良的名字被收入明慧網「惡人榜」。
萬慶良,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出生,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因涉嫌受賄罪,經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決定,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被刑事拘留,同年,十月十七日被逮捕。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萬慶良任廣東省團委書記時,為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在廣東青年和學生中大搞詆毀法輪功的活動,如:「揭批」、反「× 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大簽名、「宣誓」、強制廣大青少年寫「保證書」和「決裂書」等,用中共的謊言給民眾洗腦。
二零零三年後,萬慶良到揭陽市當書記,授意建立所謂「德育基地」,以軍訓為名,矇騙揭陽市所轄縣(市)、區的中學生,實行強制洗腦。萬慶良指揮當地迫害法輪功的相關人員,肆意騷擾、拘捕、關押、酷刑折磨和虐殺揭陽法輪功學員。萬慶良任廣州市委書記後更是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善惡有報終有頭,萬慶良被開庭審判,是他參與迫害善良民眾的報應。作惡多端的惡人終將被民眾唾棄。萬慶良被審判的消息在網上一公布,網民拍手稱快:廣州市網友說:「死刑,立即執行!」,廣東省揭陽市網友說:「判死刑!人渣!」北京網友說:「殺!!」;還有的網友說:「敗類!」不是百姓要殺萬慶良,是中共要殺萬慶良,是萬慶良昧著良心迫害善良民眾失去了民心。
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應該清醒了,周永康、薄熙來被判無期;王立軍、郭有明被判十五年;姚木根被判十三年;徐才厚未判先死;蘇榮、李東生……這些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排著隊,一個接著一個的面臨著審判,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已經被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用實名起訴,這就是迫害法輪功的下場。
中共鼓吹「假惡鬥」「無神論」,不相信因果報應、善惡有報,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迫害者的下場是一樣的。這就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誰也跑不掉。
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各個都是貪腐分子,與其惶惶不可終日、膽戰心驚,不如棄惡從善,擺在你們面前的唯一出路就是:停止迫害法輪功,從內心中真正向善,退出中共惡黨組織,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真心贖罪,才能平安,才能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