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一天中午,我丈夫喝了點酒,下午兩點多,他在上班的路上被一輛臨河大平頭車攔腰壓了過去,渾身是血,摩托車頭盔全是血,鞋子裏都是血,路上的血印拖了很長。送到醫院檢查:肋骨壓斷三根,肺子扎出了洞。當時肇事者已經跑了,交警要去抓人。
那時我學法剛好學到《轉法輪》第四講,我想起師父在書中講的:「司機是開快車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嗎?他不是無意的嗎?」[1]「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我想:修煉人要聽師父的話,做事先想到別人,那人也不是故意的。於是對警察說:「他也不是故意的,算了。」
果然,醫生原計劃想給丈夫做開顱手術,結果做CT發現腦子裏沒充血,接著醫生又抽出肺裏的血,下午七點多就輸了血,丈夫沒有生命危險,當晚就清醒了,沒在急救室,直接送到普通病房。那天醫院還送來一個出車禍的人,沒有丈夫情況嚴重,卻沒搶救過來。
第二天早上,有兩個朋友以為丈夫完了,一大早就送來了花圈,一看不是那麼回事,真是又驚又喜,連連說:「這是老天保祐啊。」我一直在病房陪護丈夫,在他身旁學法煉功,也給丈夫讀法,讓他明白得失的道理。四十天後,丈夫就出院回家了。
第二次車禍是在一九九九年初,我們雇車去敖漢給人家送十噸化肥,我們夫婦倆和小兒子坐在車內,還有一個押車的人在車廂的化肥上面坐著。車開到一段下坡,緊挨路邊是五、六米深的大溝,拉十噸化肥的車方向盤的螺絲不知甚麼時候丟了,車失控了,直奔大溝去了。小兒子平時就跟我學法,知道大法好,在那一瞬間,我們不約而同地想起:我們有師父:沒事。車子真的停下了,車弓子紮在地裏,車轂轤距離溝邊不到一米,我們緊貼著車邊出來,只有五袋化肥甩出到溝邊上,袋子還好好的。那押車的人一看危險及時跳車,崴了腳脖子。過路人都說,在這出車禍的,竟沒一個囫圇的。他們哪知是師父保護了我們。
第三次,是二零零五年七月,我丈夫給工地修暖氣,騎電動車去街裏買暖氣件,那天停電,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在靠近交警的崗樓處丈夫被一輛桑塔納轎車撞了。丈夫渾身連土帶血,趕在跟前的一個本家妹妹都沒認出他來。可是到醫院一檢查,啥事沒有,只是眼皮處被劃個口子。
感謝慈悲的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