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銬在自行車上拖
我及我的家人是在大法中的受益者,也是大法的神奇與展現的見證者。然而,這麼好的功法,中共邪黨從九九年的四月二十五日後,對大法與法輪功學員就開始迫害了。
先是不讓我們在一起學法煉功,更不讓我們掛洪揚大法的橫幅。那時城關分局局長張滿、指導員沈中全、高軍、趙玉來、江新等人經常到我家進行騷擾。
一次週末,我們都到大禮堂洪法、煉功,上百人到禮堂西側空地靜靜的站著,就等著煉功,可是張滿等人就是不讓。沈中全對我大喊大叫,用手銬把我銬到他的自行車上,一直把我拖到公安分局。一路上我不停的和他講大法的美好,講述著大法的真相。他說:這是上級不讓的,你們就別煉了。
從那以後,公安局的人就三天兩頭的到我家騷擾,要不就銬我。我說:人犯了法才可以銬。他們就說,上級不讓煉,你非要煉就是犯法。我就說:你們不讓煉,那我們就到北京說理去。
被銬在鐵籠裏八天
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這一天,我們一行十多人,一路上突破四、五道關卡,順利的到達北京。到達北京後,我們在長安街上走,準備去信訪辦,腳上都打上了血泡,腳與鞋都粘在一起了。警察把我們堵到長安街口不讓過去,警察圍攻我們,當時我們女同修站到前面,不讓警察打男同修,女兒說:「保護叔叔們,媽,你看那邊警察打叔叔們。」而男同修怕我們受到傷害,讓我們到後邊。
我還看到一個女外國記者拿著照相機在拍照,警匪們一起上去搶外國女記者的照相機,並給狠狠地摔在地上,而且連踩帶跺給跺的很碎。還把女記者給推倒,這時警察圍的人多了我們就看不到了。
我們被強硬地推到一輛大客車上,拉到國際乒乓球體育場暴曬。後來又給我們轉到朝陽區大體育場,當時的氣溫在38℃、39℃左右,加上體育場水泥地面和四週的玻璃反射光的熱量,整個體育場更熱了。我們被在露天暴曬著。
他們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分了片區,我們都到河北片。我的女兒和其他同修的孩子們不停的給同修們運水,曬的小臉像蘋果一樣紅,女兒已經三天沒吃過東西了,我問女兒餓不餓,她甜甜的一笑說:沒事,媽,為說真相不餓,你們都沒吃,還不讓你們大人喝水,他們太不講理了。有一個小兵看到我女兒這樣乖,看到她這樣懂事,又曬成那樣,心疼的流下了淚,把分給他的礦泉水遞給了我女兒。女兒說:叔叔喝吧。小兵更哭了,都哭出了聲。
到了第三天晚上,我們被拉到了廊坊一中操場。當時調去了不少武警和大兵,把四個角架起了機關槍,槍膛上了子彈。
下半夜,我們被遷安城關公安分局的張滿等人劫回遷安。為了讓我們說出坐車的牌號,把我關到刑警隊死囚犯的籠子裏迫害了八天,動不得,睡不下,天氣又熱,滿身的汗臭味,還戴著腳鐐手銬。
中共酷刑演示:關鐵籠子 |
被示眾遊街
從此我家就不得安寧,惡警常到我家騷擾。記得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左右我遭綁架。九月二十三日,我們都被拉到當時招待所大禮堂門前召開公捕大會,給我們銬上手銬,用大卡車拉著示眾遊街。然後,讓我們站到禮堂的台階上,進行非法宣判。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家屬被勒索了三千八百元,每天還要交二十元的飯費後才回家。
九天九夜的非人折磨
二零零一年的九月中旬的一天,邪惡帶了七輛車,把我家圍住,彭明輝、王世武(已惡報死亡)、浦永來、哈福龍、劉永等人把我綁架,拿手銬反銬上我雙手。我被綁架到公安局,反銬吊在不知是甚麼地方,吊起後,他們像打沙袋那樣,咚咚地打我。我被打迷糊過去了,當我醒過來後,他們讓我說潘營、黃台山、龍山等地方,都是誰散發的傳單,我說不知道。三天後放下我,手全是黑色的,我滿臉血跡,頭髮都是血,都連成一片,血跡模糊。我又被綁架到城關公安分局,他們繼續不分黑夜白天的折磨我。他們把我綁到死人床上,非法審訊,我昏迷過去,等我醒來,滿嘴都是救心丸等藥物,我已經九天沒吃沒喝了。
酷刑演示:吊銬 |
遭電椅酷刑幾乎喪命
九天後,我又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記不清有多少次被非法提審,有時一天被非法提審兩次,有時一次。每次被非法提審時,我都遭受到酷刑折磨,電棍電擊等迫害,有時遭到惡警們的辱罵和嘲笑。
有一次,從早上六點多鐘吃完飯,哈福龍、浦永來、王世武等人就把我叫走,並戴上手銬。他們讓我坐到一個椅子上,又給我戴上腳鐐,他們就出去了,我就感覺整個人「砰砰」的往上跳,好像心臟都有人往外揪一樣,本能的叫出聲,感覺有三、四下之後,我就昏迷過去。等到我再醒來時,已經躺在了王世武的辦公室的床上。一直到晚上半夜左右才把我送回看守所。
後來得知那是電椅子酷刑,我的整個臀部都烤焦了,手指肚和腳也有被烤焦的部位。多年來,一層層的皮往下脫落。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招待所大禮堂門前,邪惡再次召開的公捕大會,當時共有四人被非法判刑,並把我們再次遊行示眾,在遷安市的主要街道遊行。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被劫持到保定太行監獄。在監獄裏,被四個犯人包夾迫害,吃飯、去廁所等慢了一點都不行,就連打帶罵,連推帶搡,吃飯慢了,她們就拽過碗給扔了,整天給洗腦。
我村村主任夥同公安局趙某欺騙我丈夫,說花點錢讓我回家。我丈夫相信村主任的話,不惜重金花在他們身上,近兩、三萬元。每次來監獄看望我,還得花掉幾千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出獄回家。
兩次被勞教,被勒索六萬元
二零零六年,我被浦永來等警察綁架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因勞教所不收,他們又把我劫持到洗腦班,我就是不去,浦永來、一個戴眼鏡的和四個小伙子,連踢帶打,將我的左側肋骨踢斷,身上多處都是黑青的。第二天,他們又把我拉到勞教所,勞教所還是不收,浦永來通過關係硬把我關進勞教所。幾天後我回到家,才聽說丈夫又被警察勒索了四萬元錢。
二零零八年春季一天,警察浦永來、江通華又闖到我家非法抄家,並到我打工的地方,又把我綁架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到了勞教所,一檢查,血壓高二百二,低壓一百三。浦永來說呆一會再量吧。等到下午六點再量,還那麼高。勞教所不收,我被警察關入洗腦班,迫害了十二天才讓我回家。到家後才知道丈夫又被勒索兩萬元。